2023年

7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3-07-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3-056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84,643,077.38元人民币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判决为一审判决,该判决是否为终审判决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收到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豫0225民初5428号《民事判决书》,现将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河南恒大家居产业园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公司于2022年12月收到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豫0225民初5428号《传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3年7月11日,公司收到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豫0225民初54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一)被告河南恒大家居产业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及设计费84,643,077.38元及逾期利息(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2年9月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92,266.64元,由原告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110元,被告河南恒大家居产业园有限公司负担488,156.64元。鉴定费1,400,000元,由被告河南恒大家居产业园有限公司负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2023年6月29日(“公告编号2023-054”《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共计1,785.7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案件为一审判决,该判决是否为终审判决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案件,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注:除上述列表所示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3年6月29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收到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共11件(均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下案件),合计金额为人民币405.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