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36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孙公司香港利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利明”)作为本次交易的要约人,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86条向计划股东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能源”),计划股东为除香港利明以外的合计持有亚美能源43.05%的全部股东,计划股东将获得香港利明支付的现金1.85港元/股作为私有化对价(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亚美能源将成为香港利明全资子公司,并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退市。
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构成公司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2023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2023年6月2日,亚美能源根据开曼群岛大法院的命令及《开曼群岛公司法(2023年修订版)》召开的法院会议续会及股东特别大会续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2023年7月7日(星期五)上午十时整(开曼群岛时间),开曼群岛大法院举行的呈请聆讯中批准了该计划。通过注销及消除本次交易中计划股份消减亚美能源的已发行股本也在同日的同一聆讯中获开曼群岛大法院确认。
2023年7月11日(开曼群岛时间),开曼群岛大法院根据《公司法》第86条批准该计划及确认消减之命令之盖印副本送达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以作登记,进行该登记后,该计划生效。
2023年7月12日,亚美能源撤销股份于香港联交所之上市地位于上午九时正式生效,具体内容详见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
三、后续工作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