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版 封面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7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证监会强化债券承销分类监管 企业债券中介机构明年统一纳入评价范围

2023-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梁银妍

证监会强化债券承销分类监管

企业债券中介机构明年统一纳入评价范围

◎记者 梁银妍

中国证监会7月14日发布消息称,已指导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修订发布《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下称《评价办法》),强化债券承销分类监管。《评价办法》将企业债券中介机构分类评价一并纳入,同时根据企业债券职责划转过渡期安排,今年企业债券中介机构执业评价标准、工作流程和机制仍保持不变,明年统一纳入评价范围。

据悉,2020年,中证协修订发布《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办法(试行)》,从制度与人员保障、业务能力、合规展业、风控实效、服务国家战略等五个方面对证券公司开展评价,在推动证券公司规范债券执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证监会表示,此次修订,进一步聚焦注册制下提升债券业务执业质量内涵和要求,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全面优化,实现了对证券公司债券执业行为的全方位、全链条的监管评价。《评价办法》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管与市场引导并重,旨在推动证券公司强化债券业务全流程规范管理,进一步夯实注册制下证券公司的“看门人”责任。

同时,按照统一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促进协同发展的思路,修订后的《评价办法》,将企业债券中介机构分类评价一并纳入,实现统一规范。按照企业债券职责划转过渡期安排,2023年企业债券中介机构执业评价标准、工作流程和机制保持不变,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明年企业债券相关中介机构将统一纳入评价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