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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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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2023-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3-068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业绩预告相关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预计公司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800万元到-7,100万元,预计公司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4,300万元到-42,6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800万元到-7,100万元。

2、预计公司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4,300万元到-42,600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告情况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2,007.15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5,979.33万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1.25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2023年上半年,国内重卡市场需求呈现复苏态势,但整体复苏节奏仍较慢,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报告期内,公司重卡销量为3,290辆,同比下降6.27%,公司产品销量的下降导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二)面对市场环境压力,公司积极推进各项经营举措。报告期内,公司调整优化组织架构,持续加强应收款项催收力度,2023年半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减亏。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准。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3-069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事项的基本情况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持有的南充吉利新能源商用车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充发展”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投资者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估值及定价尚未确定,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

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28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5)。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告了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0)。

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17日开市起复牌。

2023年5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62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汉马科技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2)。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查和回复。由于《问询函》部分问题涉及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核实、补充和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预计延期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汉马科技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9)。

2023年6月16日,公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汉马科技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1)。

2023年6月20日,公司对《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汉马科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2)以及同日披露的《汉马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和《汉马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修订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交易条件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上交所审核通过、证监会同意注册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重组的最新进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3-070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结案。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申请执行人。

●涉及诉讼事项金额:

华菱汽车诉内蒙古华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华银”)、温卫钟、王文俊买卖合同纠纷案、担保合同纠纷案、借款合同纠纷案等五起案件:五起案件申请执行金额共计人民币2.75亿元,已执行到位人民币2.75亿元,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案款已全部发放给华菱汽车。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日,华菱汽车已收悉上述全部诉讼执行回款人民币2.75亿元,其中应收账款人民币1.48亿元,违约金及罚息合计人民币1.27亿元。本次诉讼执行回款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积极的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可增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2.60亿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诉讼执行回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仍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华菱汽车诉内蒙古华银、温卫钟、王文俊买卖合同纠纷案、担保合同纠纷案、借款合同纠纷案等五起案件,已于2015年12月经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判决书案号分别为(2015)马民三初字第00058号、(2015)马民三初字第00059号、(2015)马民三初字第00060号、(2015)马民三初字第00061号、(2015)马民三初字第00062号,2016年2月判决书生效;2016年3月17日正式立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案号为(2016)皖05执113号、(2016)皖05执114号、(2016)皖05执115号、(2016)皖05执116号、(2016)皖05执117号,因未能强制执行到被执行的财产,执行案件于2018年4月27日终止本次执行;2021年12月16日,因发现被执行人尚有财产可供继续执行,华菱汽车重新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于2023年7月14日收到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结案证明》。主要内容如下:

我院受理华菱汽车申请强制执行内蒙古华银、温卫钟、王文俊五起案件,案号为(2023)皖0504执2205号【执行依据(2015)马民三初字第00058号】、(2023)皖0504执1923号【执行依据(2015)马民三初字第00058号】、(2023)皖0504执1922号【执行依据(2015)马民三初字第00062号】、(2023)皖0504执1921号【执行依据(2015)马民三初字第00061号】、(2023)皖0504执1920号【执行依据(2015)马民三初字第00060号】、(2023)皖0504执1919号【执行依据(2015)马民三初字第00059号】,该五起案件申请金额共计人民币2.75亿元整,本院已执行到位人民币2.75亿元整,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案款已全部发放给华菱汽车,本案已结案。

三、本次诉讼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华菱汽车已收悉上述全部诉讼执行回款人民币2.75亿元,其中应收账款人民币1.48亿元,违约金及罚息合计人民币1.27亿元。本次诉讼执行回款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积极的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可增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2.60亿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诉讼执行回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仍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