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7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3-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3-060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931,618.00股,涉及激励对象为227人,占公司总股本的0.18%,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4.49%。

2、截至2023年7月14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的情形,公司同意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1,931,618.00股进行回购注销,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78元/股。现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22年4月16日至2022年4月26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2年6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227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333.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6月24日。

6、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订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相关条款,除上述内容调整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修订稿)》”)。

7、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8、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23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向49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86.7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65元/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

10、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均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208名激励对象申请解锁2,762,482.00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因存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的情形,同意公司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1,931,618.00股进行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1、2023年6月26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2,762,482.00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12、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的情形,同意公司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1,931,618.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

首次授予的227名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结果为D,个人级解除限售比例为0,不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公司将对其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有1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应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其余208名激励对象在按照公司级解除限售比例93.67%和个人级解除限售比例计算后,第一期剩余不符合解锁要求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因存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的情形,公司需要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931,618.00股限制性股票股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的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931,6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4.49%,涉及227名激励对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3、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五节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 (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派息

P=P0-V

其中:P0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本次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同时,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六节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四)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激励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收回。由于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未解锁,2022年度的现金分红均由公司代管,未实际发放,因此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78-0.29+0.29=5.78元/股。

4、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11,164,752.04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粤验〔2023〕7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认为:“经我们审验,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贵公司已减少实收资本人民币1,931,618.00元,其中,贵公司共计支付褚睿、张分龙、姚巍等227名激励对象回购款人民币11.164,752.04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1,752,352.00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1,091,752,352.00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7月14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以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总股本将由1,093,683,970股变更为1,091,752,352股。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业绩影响

1、对公司业绩影响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2、相关会计处理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将相应减少股本1,931,618.00股,减少资本公积9,233,134.04元,同时减少库存股和相应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11,164,752.04元。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3-061

债券代码:128131 债券简称:崇达转2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调整前“崇达转2”转股价格:16.89元/股

调整后“崇达转2”转股价格:16.91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3年7月18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1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崇达转2,债券代码:128131),根据《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存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的情形,同意公司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1,931,618.00股进行回购注销,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78元/股。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减少股份1,931,618.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93,683,970股变更为1,091,752,352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已经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和回购注销手续,现需对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2、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规定,崇达转2的转股价将由16.89元/股调整为16.9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8日起生效。

计算方法:

P0=16.89元/股,A=5.78元/股,k=-1,931,618股÷1,093,683,970股=-0.1766%。

P1=(P0+A×k)÷(1+k)=〔16.89+5.78×(-0.1766%)〕÷(1-0.1766%)=16.91元/股。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