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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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可转债
构成短线交易暨致歉公告

2023-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3-052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可转债

构成短线交易暨致歉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韩晓东先生出具的《关于买卖公司可转债构成短线交易的说明及致歉声明》。韩晓东先生于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5月30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嘉泽转债”(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情形,上述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韩晓东先生于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5月30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可转债 21,380张,累计买入金额为3,491,547.81元;累计卖出公司可转债 21,380张,累计卖出金额为3,490,865.81元。

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了短线交易。

韩晓东先生本次违规行为系因其对相关法规不了解所致,上述交易行为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二、短线交易收益的计算方式

韩晓东先生上述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金额为-2,359.59元,收益金额的计算方法为:卖出成交金额-买入成交金额-佣金及经手费=3,490,865.81-3,491,547.81-1,677.59= -2,359.59元。

三、上述交易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

公司知悉该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解相关情况,韩晓东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补救。经核查,公司认为:韩晓东先生本次违规行为系其对相关法规不了解所致,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不存在从任何其他主体获得公司非公开信息并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可转债,或受任何其他主体建议、指导、明示或暗示买卖公司可转债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上述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一)上述行为发生后,韩晓东先生积极主动向公司说明相关情况,同时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则。韩晓东先生出具了相关说明及致歉声明,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违规行为系因其对相关法规不了解所致,韩晓东先生已深刻认识到上述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违规行为向公司董事会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2、韩晓东先生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的行为,审慎操作,并将自觉遵守《证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切实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韩晓东先生声明:上述事项的发生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不存在从任何其他主体获得公司非公开信息并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可转债,或受任何其他主体建议、指导、明示或暗示买卖公司可转债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二)公司董事会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工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行为,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四、备查文件

(一)韩晓东先生出具的《关于买卖公司可转债构成短线交易的说明及致歉声明》;

(二)相关交易记录。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