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奕丰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丰基金”)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等相关文件,奕丰基金于2023年7月19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以下产品,届时投资者可通过奕丰基金办理下列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奕丰基金的相关规定。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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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内容
自2023年7月1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奕丰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投资者通过奕丰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基金转换(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享受其费率优惠活动,具体费率优惠情况以奕丰基金的公示为准。优惠前的原费率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原产品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通过奕丰基金进行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相关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上述交易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351)95573
本公司公募基金业务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0日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3年第2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旗下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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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金的2023年第2季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7月20日在本公司公募基金业务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73)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