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对外投资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对外投资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终止投资事项概述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丰元股份”)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股权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刘炳生、蔡显威、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聚之源”)签订《股权投资框架协议》,该协议仅为各方意向合作的初步洽谈结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股权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
2023年6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对外投资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该投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对外投资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二、终止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
根据《股权投资框架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向青海聚之源发出《书面通知书》,通知其终止投资事项,要求青海聚之源接到公司《书面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公司已支付的订金共计人民币71,602,222元。青海聚之源于2023年7月4日签收公司发出的《书面通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约定时间已到期,青海聚之源尚未退回公司已支付的上述订金。
针对上述青海聚之源欠款事项,公司将继续催要上述款项,与其协商相应的解决方案,同时不排除通过司法程序追缴上述款项,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尚在与青海聚之源协商相应的解决方案,上述款项的解决存在不确定性,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暂时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上述款项可能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计划后续按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坏账准备,最终情况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