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3-047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控股股东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控股股东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慈溪德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大投资”、“德立投资”、“德正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23,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大投资及德立投资、德正投资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2023年7月24日,中大投资、德立投资、德正投资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978,800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97%,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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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如有误差,均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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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如有误差,均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计划一致,且不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大投资及德立投资、德正投资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3-048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股份
减持导致持股比例下降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控股股东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股份减持导致持股比例下降超过1%。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控股股东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慈溪德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大投资”、“德立投资”、“德正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23,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大投资及德立投资、德正投资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2023年7月24日,中大投资、德立投资、德正投资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978,800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97%。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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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