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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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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3-036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敏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鉴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届满,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仍在办理中,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提请对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进行延长,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2024年1月30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鉴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届满,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仍在办理中,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提请对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进行延长,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2024年1月30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的股本总数由172,480,000股增加至172,887,533股,注册资本由172,480,000元增加至172,887,533元。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3-039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股份实施结果: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卢进军先生已于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27日期间完成股份增持,截止2023年7月27日,卢进军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88,780股,占公司总股本172,887,533股的0.11%,增持金额为人民币3,022.05万元。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公司董事卢进军先生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进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73,883股,占公司总股本1.66%。

二、增持股份的实施结果

截至2023年7月27日,卢进军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88,780股,占公司总股本172,887,533股的0.11%,增持金额为人民币3,022.05万元。

增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增持主体在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3-033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有效期的概述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本次发行申请材料后,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1月31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9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了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2024年1月30日),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2024年1月30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上述两个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有利于推进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3-034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6人

2022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28人

2022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5人

2022年收入总额:38,882.53万元

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21,937.07万元

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3,787.04万元

2022年中证天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家,审计收费总额1,667.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零售业和其他金融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证天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截至上年度末为1,203.41万元;中证天通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证天通不存在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高宇,1999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03月至2012年10月任职于长城会计师事务所,历任审计专员、审计经理、合伙人、首席合伙人;2012年10月加入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曾为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卢勇,200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7月至2022年8月任职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2022年9月加入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曾为万顺新材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质控复核人陈翔,200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10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2016年1月至今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未曾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负责过佛山照明、国星光电、众信旅游、盛屯矿业、贵州益佰、融捷健康、新纶科技等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高宇、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卢勇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翔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除2022年12月因连续六年为某新三板挂牌公司提供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行政监管措施1次外,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其他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证天通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中证天通协商确定2023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已对《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独立董事认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其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四)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3-035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审议结果,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的股本总数由172,480,000股增加至172,887,533股,注册资本由172,480,000元增加至172,887,53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述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3-037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鲍迎娣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鉴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届满,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仍在办理中,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提请对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进行延长,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2024年1月30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3-037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8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15日

至2023年8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8月15日,13:30-14:30。

(三)现场登记地点: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紫金路90号,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证券部

会务联系人:王银超、吴正炜

联系电话:0512-62397978转8213

传真:0512-62397972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