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3-025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司资产完整、业务独立,与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可门分公司的交易真实,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近日,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可门分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福瑞可门分公司”)签署了《福建华电可门三期2×1000MW煤电项目六大管道管材、管件采购及工厂化配制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27,986.32万元人民币(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彭刚平、樊春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该事项,并发表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股东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可门分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坑园镇颜岐村输煤综合楼
成立日期:2016年3月23日
负责人:张聘
母公司: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福瑞”)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华电福瑞可门分公司为华电福瑞的分公司,华电福瑞与公司分别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直接、间接控股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为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关联交易。华电福瑞可门分公司、华电福瑞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华电福瑞及其可门分公司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较小。
三、合同主要内容
本合同标的为福建华电可门三期2×1000MW煤电项目六大管道管材、管件采购及工厂化配制,还包含以上范围内合同设备和技术资料、设计服务、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技术指导服务。定价依合同设备清单和投标单价确定。
合同名称:福建华电可门三期2×1000MW煤电项目六大管道管材、管件采购及工厂化配制买卖合同
合同金额:27,986.32万元人民币(含税)
结算方式:本合同主要包括合同设备和技术资料、设计服务、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技术指导服务等,按进度分为预付款、交货款、验收款和结清款。
竣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执行延误违约、迟延交付违约、诚实信用违约等。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华电福瑞可门分公司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资产完整、业务独立,与华电福瑞可门分公司的交易真实,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五、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本项目的执行过程有一定的不可控因素,比如环保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会引起人员、设备和材料价格的变动,如果遇到市场、政策、法律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也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按期正常履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将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日
● 报备文件:
1、《福建华电可门三期2×1000MW煤电项目六大管道管材、管件采购及工厂化配制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