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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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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
权益变动的公告

2023-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23-35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

权益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8月3日,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晋商”)被司法拍卖的其所持有的公司 70,0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已有30,000,000股在结算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占公司总股本的3.10%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北京晋商因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所持有公司7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拍卖,上述股份已于 2023年7月11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竞价全部成交。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30)。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通过结算公司系统查询,2023年8月2日,本次司法拍卖的北京晋商原所持有的70,000,000 股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其中30,000,000股股份已在结算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占公司总股本的3.10%。其中,已过户至陈新凯名下1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已过户至余奉昌名下2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上述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的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和质押。

三、北京晋商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

除本次司法拍卖部分完成过户登记导致的权益变动外,自2022年7月26日北京晋商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晋商联盟陆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晋商陆号”)、 苏州晋商柒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晋商柒号”)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其持股情况还发生了如下变动:

1、2023年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累计被动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北京晋商因借款纠纷,经司法裁定过户给债权人及被质权方强制变卖其持有公司的股份,累计被动减少9,8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

2、2023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北京晋商累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8,75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1%。

3、2023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北京晋商的一致行动人晋商陆号持有的公司7,975,7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已过户至上海鸣润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名下,与前述“2”合计,北京晋商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累计减少 1.73%。

综上所述,自2022年7月26日北京晋商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日,北京晋商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累计减少5.85%。

因执行法院裁定,导致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晋商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下降至 5%以下。权益变动前后北京晋商及其一致行动人晋商陆号、晋商柒号所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晋商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五、其他情况说明和风险提示

1、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权益变动涉及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