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72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匡文明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提名高赫男、匡文明、高军、张俊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提名张焕平、刘丽华、胡社教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73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下午15: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召集人徐桂兴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提名陈伟涛、李杰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71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青岛丰启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丰启”)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又再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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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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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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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青岛丰启所持公司股份中有1300万股股票存在质押后司法再冻结情况。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青岛丰启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74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8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或其它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册及编码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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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3年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8月28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5
2、投票简称:兴民投票
3、填报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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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蒋璐遥
联系电话:18853502355
传真电话:0535-8886708
邮箱:jly@xingmin.com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邮编:265716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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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上述提案全部为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