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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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低旗下公募基金费率
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3-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相关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应程序,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8月14日起,调低旗下基金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对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决定调低旗下两只基金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对相关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订。相关基金的名单及费率调整情况参见下表,相关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据此相应进行必要修订。

2、本次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除上述要素外,其余要素不作变更。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www.qg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陆本公司网站(www.qg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158-6599)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及投资人员的过往业绩也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2日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开展直销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8月14日(含)起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开展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活动时间

本费率优惠活动自2023年8月14日(含)起开展,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三、优惠方案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含官网、APP、微信服务号等)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基金A类份额时,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为原费率的1折。如原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的,按照原固定费用执行。上述费率优惠如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洋泾路555号陆家嘴金融街区19号楼

公司网站:www.qgfund.com

客服热线: 400-158-6599

风险提示:

1、本公告仅对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相关事宜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及投资人员的过往业绩也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3、投资者应该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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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