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部分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旗下部分基金的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3年8月14日起,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或托管费率,并对涉及的各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决定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或托管费率,并对相关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订。相关基金的名单及费率调整情况参见附件,相关基金的托管协议(如涉及修订)、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据此相应进行必要修订。
2、本次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www.bd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
3、本次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作出,并已履行相应程序。
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dfund.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85-28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相关基金名单及费率调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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