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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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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5版)

(二)绥滨保新嘉泽恺阳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风电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拟投建风电项目规模100MW,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三级子公司绥滨保新嘉泽恺阳,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绥滨县忠仁镇。上述项目建设期约一年。

2、项目投资估算

该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63,465.43万元。

3、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资金由公司自筹和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4、项目审批

上述项目的建设已取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5、项目效益估算

经测算,在执行目前上网电价政策条件下,总投资收益率(ROI)为8.87%,投资回收期(税后)为8.05年。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财务评价结果显示项目具有可行性。

(三)鸡东县博骏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风电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拟投建风电项目规模100MW,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鸡东博骏,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鸡东县下亮子乡、向阳镇、八五一O农场。上述项目建设期约一年。

2、项目投资估算

该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53,371.88万元。

3、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资金由公司自筹和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4、项目审批

上述项目的建设已取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5、项目效益估算

经测算,在执行目前上网电价政策条件下,总投资收益率(ROI)为7.72%,投资回收期(税后)为8.89年。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财务评价结果显示项目具有可行性。

(四)桂林市资源县枫树湾100MW风电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拟投建风电项目规模100MW,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桂林泽华,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桂林市资源县车田苗族乡。上述项目建设期约一年。

2、项目投资估算

该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76,827.05万元。

3、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资金由公司自筹和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4、项目审批

上述项目的建设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5、项目效益估算

经测算,在执行目前上网电价政策条件下,总投资收益率(ROI)为3.29%,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3.33年。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财务评价结果显示项目具有可行性。

三、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投建的必要性

风能是清洁的、可再生的能源,开发风能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政策。风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可有效减少常规能源尤其是煤炭资源的消耗,保护生态环境。

(二)项目投建的可行性

上述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和国家转变经济发展结构的产业政策,对于节能减排、改善能源结构以及能源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上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与发展方向,符合各方的共同利益,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是可行的。

(三)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建设上述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未来利润的影响金额及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上述项目竣工投产后,本公司风力发电产业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进而提升公司风力发电产业的盈利水平,将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本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投资建设上述风电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项目尚需取得环评、水保、林评、用地规划、工程规划许可等相关合规性手续,项目建设与实施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上述项目全面启动后,短期内将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较大压力;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建设资金统筹力度,保障拟建项目按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四)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有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履行。

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三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二)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3-063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及估算总投资

嘉泽同心县150MW/300MWh储能电站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42,000万元。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风险提示

(1)公司投资建设上述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市场、建造成本上涨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有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正常实施,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的风险。公司将紧盯储能市场政策变化,及时研判政策走势,适时开展项目投资运营,抵御风险。

(3)技术选择及技术迭代风险

储能技术发展迭代快,在未来几年有可能带来技术与市场结构的大变革。本项目目前选取储能电站运用最为成熟的磷酸铁锂+储能电池系统,公司将在未来运行过程中,持续保持对先进储能技术的跟踪,更换电芯时可选取价格更优、性价比更高的电芯。

(4)安全风险

储能系统在运行过程中电池可能因为高温、低温运行,过压、欠压运行,过充和过放等因素产生热失控,可能会导致安全风险和资产损失。公司将实时监控电池状态和储能电站系统状态,最大程度保证储能电站的安全性;加强储能系统和并网线路的日常维护,确保项目安全稳定运行;同时通过购买财产损失保险降低财产损失。

(5)上述项目全面启动后,短期内将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较大压力;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建设资金统筹力度,保障拟建项目按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储能设施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计划投资建设150MW/3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项目名称为嘉泽同心县150MW/300MWh储能电站项目。

一、拟投建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概述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宁夏泽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泽瑞”),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42,000万元。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上述项目的建设已取得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上述项目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上述项目投资已经公司三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避免影响项目工程进度,董事会同意经营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开展前期工作。

二、拟投建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

嘉泽同心县150MW/300MWh储能电站项目规模150MW/300MWh,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宁夏泽瑞,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吴忠市同心县王团镇,拟占地60亩,拟采用目前市场最成熟稳定的磷酸铁锂+储能电池系统来配置储能系统。上述项目建设期约半年。

(二)项目投资估算

该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42,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资金由公司自筹和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四)项目审批

上述项目的建设已取得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本项目已纳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2023年自治区本级重点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清单。

(五)项目效益估算

根据目前宁夏电力市场情况,项目投运后将通过电网计划调峰、出租共享储能电站容量等方式获取收益。按照目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政策进行估算,经营期内,按全容量调峰+全容量租赁共有方式测算,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8.79%,投资回收期为6.80年。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财务评价结果显示项目具有可行性。

三、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建的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体系建设导向以及公司储能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抓住新型储能发展机遇,布局相关业务,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二)加快布局新型储能业务是公司顺应国家能源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趋势必要举措,在培育公司新的增长动能的同时,也能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良好的产业协同效应,将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本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三)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建设上述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未来利润的影响金额及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投资建设上述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市场、建造成本上涨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有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将紧盯储能市场政策变化,及时研判政策走势,适时开展项目投资运营,抵御风险。

(三)技术选择及技术迭代风险

储能技术发展迭代快,在未来几年有可能带来技术与市场结构的大变革。本项目目前选取储能电站运用最为成熟的磷酸铁锂+储能电池系统,公司将在未来运行过程中,持续保持对先进储能技术的跟踪,更换电芯时可选取价格更优、性价比更高的电芯。

(四)安全风险

储能系统在运行过程中电池可能因为高温、低温运行,过压、欠压运行,过充和过放等因素产生热失控,可能会导致安全风险和资产损失。公司将实时监控电池状态和储能电站系统状态,最大程度保证储能电站的安全性;加强储能系统和并网线路的日常维护,确保项目安全稳定运行;同时通过购买财产损失保险降低财产损失。

(五)上述项目全面启动后,短期内将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较大压力;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建设资金统筹力度,保障拟建项目按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三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二)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3-065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三号一电力》的要求,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现将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备注:1、上网电价均价(元/千瓦时)(含税)=(燃煤标杆电价+市场化电力交易电价)的加权均值+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

2、上网电量包含替代电量等,电价按其电量替代合同执行;

3、上表数据中暂不含分布式光伏数据。公司2023年上半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量3,360.29万千瓦时。)

公司2023年上半年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同比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内公司部分项目所在地区平均风速有所上升;二是公司将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柏基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后,使公司装机容量同比增幅较大,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同比上升;三是报告期内部分在建项目陆续并网结算。

2023年上半年,公司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为 13,690.53万千瓦时(其中:宁夏地区存量项目积极参与市场化交易,公司在该地区项目交易电量约占其总上网电量的90%,市场化交易部分的电价平均高于当地基准电价约25.8%),约占总上网电量的52.8%,较去年同期下降约8.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公司受让的宁柏基金份额已于2022年4月14日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公司将宁柏基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后,使公司装机容量同比增幅较大,总上网电量增加;加之河南地区、河北地区及山东地区电力市场化交易占比较低,上述因素叠加使本报告期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较上年同期下降。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