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6版)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上午9:15至2023年8月3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大会结束。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表格填写说明:
1、上述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如同意,在“同意”栏中打“√”,持反对意见的,在“反对”栏中“√”,持弃权意见的,在“弃权”栏中打“√”。
2、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多选视为无效。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息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其他有效证件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卡账号: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
年 月 日
附件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121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天赐转债”2023年第二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和《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天赐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召开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届次: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会议时间:2023年8月31日15:30;
5、会议召开方式及投票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债权登记日:2023年8月2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8月28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天赐转债”(债券代码:127073)的债券持有人。上述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办法
(1)自然人债券持有人登记: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本人的,需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受自然人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样式参见附件1)进行登记;
(2)机构债券持有人登记: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样式参见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机构投资者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于登记截止时间前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债券持有人请填写《参会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2),并按本通知要求附相应证件,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29日上午9:00至2023年8月30日17:00
3、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事务部。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510760,信函请注明“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字样。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3)。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2023年8月31日上午12:00前将表决票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董事会办公室(送达方式详见“五、其他事项3联系方式”),或将表决票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IR@tinci.com;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如债券持有人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表决的,需同时将表决票原件邮寄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存档。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多选、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所代表的本期可转债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1)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公司股东;
(2)上述公司股东、公司及保证人(如有)的关联方。
3、每一张未偿还的“天赐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涉及需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5、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6、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2、会议会期半天,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恒 卢小翠
联系电话:020-66608666
联系传真:020- 82058669
联系邮箱:IR@tinci.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附件1: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天赐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大会结束。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息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其他有效证件号:
委托人持有债券数量(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
年 月 日
附件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天赐转债”2023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
■
注:截至本次债权登记日2023年8月2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天赐转债”持有人。
债券持有人签字(法人债券持有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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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
■
表格填写说明:
1、上述所有议案,如同意,在“同意”栏中打“√”,持反对意见的,在“反对”栏中打“√”,持弃权意见的,在“弃权”栏中打“√”。
2、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多选视为无效。
3、在表决票原件送达之前,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不一致时,以原件为准。
债券持有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债券持有人持有债券简称:天赐转债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人民币为一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119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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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子公司捷克天赐终止年产10万吨
电解液项目(一期)并注销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捷克天赐终止年产1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一期)并注销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捷克天赐年产1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一期)并注销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捷克年产 10 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一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赐材料捷克有限公司(英文名称:Tinci Materials Technology Czech S.R.O.)投资建设捷克年产 10 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 27,5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 19,5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 8,000 万元。该议案也在2020年9月8号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中审议通过。
该议案通过后,项目组开展了项目有关前期工作,进行了设计初稿和环评工作,土建施工等暂未进行建设投入。
二、项目终止及注销公司的原因
受全球各国经济下行影响,人员和物资流动受限,以及捷克投资环境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捷克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困难,整体项目进度缓慢。结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国际投资环境及政策变化等客观环境情况,公司对电解液出海欧洲的战略进行了规划调整,目前在欧洲已合作建立了首个OEM工厂,也计划在经济政策环境相对稳定的摩洛哥进行产能建设,为公司更好地服务及开拓欧洲市场做准备。因此,公司决定终止捷克天赐年产1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一期)并注销捷克天赐。
三、拟注销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赐材料捷克有限公司(英文名称:Tinci Materials Technology Czech S.R.O.)
注册地址:Lidická 326, Novy Bohumín, 735 81 Bohumín
投资额:500 万美元
股权结构:公司 100%持股
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原材料(含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化 学品贸易;技术进出口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终止是基于公司项目的实际情况、外部环境因素等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不会影响公司电解液产品的出海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注销捷克天赐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及资产结构、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注销捷克天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月 15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116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鉴于公司拟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和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