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3-073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沙正勇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导致的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沙正勇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11.0521%减少至8.0573%。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形。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收到公司股东沙正勇先生通知,其已于2023年8月14日及8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票9,000,000股,累计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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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注2:2019年至2023年期间,公司存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情形导致沙正勇先生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合计造成其持股比例减少0.000133%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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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公司于2019年至2023年期间存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沙正勇先生所持股份已于2022年11月8日全部解禁流通。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沙正勇先生大宗交易减持及持股比例变化,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减持系股东沙正勇先生自身资金需要,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