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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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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3-09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上半年,在双碳目标的驱动下、能源安全的共识中、全球能源结构转型的大势上,光伏市场需求高速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1-6月我国太阳能新增装机78.42万千瓦,截至6月底累计装机4.7亿千瓦,正式成为我国第二大电源装机,仅次于煤电。

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市场环境,公司紧跟产业发展的格局,公司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理念,持续采取优质、高效及差异化产品技术路线;在夯实原有光伏制造主业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开发储能业务,实现公司战略升级,并陆续推出防浸泡高可靠海面漂浮组件、“莲花组件”、“鑫福顶”BIPV建筑一体化光伏产品、BAPV、轻质组件等差异化产品,不断提升市场渗透率、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产业升级。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0,538.59 万元,同比上涨100.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54.80万元,同比增长197.35%。

(1)合肥基地深耕“成本控制”和“质量管理”,提升组件制造核心竞争力

2023年上半年,在光伏产业各环节大幅扩产,产业链价格加剧波动的背景下,合肥基地遵循“成本+质量=市场”的经营方针,以“降本”和“提效”为抓手,深耕产能提升、制程水平、产品管理、质量管理及数字化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组件制造环节全方位核心竞争力。

在产能规划方面:合肥60GW大尺寸组件生产基地二期一阶段项目全面开工,合肥一期单线产量连续突破设计产能,单月产量超1.3GW,预计年底将实现合肥全基地23GW的高效组件产能,进一步凸显合肥大基地规模化成本优势。

在制程水平方面:随着自动化设备导入及内部运营水平的逐步提升,加工成本较上年降低10%以上,产品制程良率突破新高,碎片率控制水平位于行业头部行列,进一步提升组件制造环节的综合成本控制能力。

在产品规划方面:顺应N型产品的行业发展趋势,合肥基地生产线体兼容N型组件产品生产,具有大规模N型TOPCon订单的交付能力,同时积极落实差异化产品策略,蓄势打造差异化产品,在SNEC展会期间发布“莲花”组件产品,解决组件表面清洁问题,提升客户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收益率。

在质量管理方面:公司秉承“全员参与、持续改进、超值服务、客户满意”的方针,从来料、制程、计量、成品等方面进行全流程质量管理,把控52道监测工序,确保产品交付质量,提升公司形象及口碑。

在数字化管理方面:合肥协鑫打造数字化AI智能工厂,利用智能视觉检测、智能传感、智能物流与仓储、互联集成系统MES、ERP、APS、WMS等实现设备、数据互联互通,助力企业创造价值。

(2)加强国内外销售渠道建设,紧抓招投标入围,推动销售规模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协鑫品牌的全球影响力和资源整合能力,依托集销售与服务为一体的国际化团队及完整的产业供应链管理体系,积极拓展全球战略合作伙伴,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光伏场景,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系统解决方案和更多的增值服务。依托公司组件销售平台,在欧洲、澳洲等高端市场大力推广光储综合能源解决方案,产品覆盖户用、工商业等中小型储能产品、光伏+储能一站式综合能源系统解决方案、调峰、调频等大型储能项目;针对东南亚、非洲、中东等能源短缺地区,结合公司设计、供应链优势,提供一站式的能源策略,产品覆盖海岛、偏远村庄、学校等风光储微网系统、近海水上漂浮光伏系统、Superblock系列大型地面、水上光伏系统阵列、PVT光热系统解决方案;针对户用产品的模块化光伏系统包,公司根据典型应用场景推出标准化、模块化光伏系统包,产品覆盖G-home系列光储一体化户用系统包产品、便携式储能一体机产品、500-1000W便捷速装式户用光伏系统。

公司加强与国内“五大六小”发电集团、Actics、INTERBRAS、Neoen、Baywa Re、DMM等海外大型国家电力集团、分销商、新能源开发投资集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积极参与国央企光伏组件集采项目投标,连续中标入围国央企组件采购项目,上半年公司中标体量行业领先,储备订单充足。公司下半年通过对落标原因分析和总结,通过技术支持、展会支持、技术路演、认证测试等精细化售前工作流程,优化改进投标策略及方案,将进一步提升中标率。公司将进一步发挥资源整合能力,联合优势企业,对海外重点市场适时进行产能布局,实现全球区域竞争优势的发展目标。

(3)绿能科技聚焦提质增效、管理优化,稳步推进项目发展

光伏新能源行业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绿能科技积极应对行业变化,迎接市场挑战,目前重点围绕EPC项目开发与建设,通过科技、业务及管理创新,为用户提供光伏EPC、项目集成管理、产品及电站检测、运营维护、电站成套设备等全方位服务,为客户提供差异化、定制化的“一站式智慧绿色能源系统集成服务”,同时利用公司专业运维能力(已通过TUV莱茵机构的权威认证并获得AA级评级)及专业技术检测服务(涵盖光伏发电系统各环节)为EPC系统集成业务提供配套支持,以EPC带动运维及检测业务拓展,拓宽多业务盈利能力。

市场开发方面:绿能科技发扬奋斗者精神,通过技术创新、市场营销以及与央企、国企的战略合作等手段扩大了市场份额。2023年上半年,EPC中标598MW,项目开工185MW,项目并网78MW。其中中标首个光伏+制氢项目(大连洁净25MW项目),为公司设计管理提供新思路,丰富光伏+项目多样化应用场景;通过合作开发新中标山西太原牧光69MW项目,进一步积累光伏+牧业项目经验,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承接山东滕州5.22MW光伏+储能项目建设,适应光伏+储能的发展形势,目前该项目已开工建设。

科技创新方面:2023年上半年取得2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分布式电站运维系统、预制舱);取得3项软件著作(EMS软件、电力非线性保护控制软件、电力自动化监控软件);编制分布式典型设计方案;完成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升三级;编制模块化、标准化设备、施工及服务类招采策略等。

光伏电站检测及运维方面:2023年上半年引入无人机,改进了组件EL检测,开拓了新的客户群体,完成检测开发容量384MW;运维团队重点关注存量电站与业主方的对接,新增运维开发容量68MW。

(4)积极开拓储能业务,快速落实典型业务场景及服务体系,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在全球“双碳目标”的大背景下和各国政府政策的加持下,全球储能行业迅速发展。为加速推进公司储能业务发展,抢抓历史发展机遇,协鑫集成积极布局储能产业, 开发户用储能及工商业储能业务。

源网侧储能业务,2023年3月完成为甘肃金昌80MWh储能直流仓系统的发货与交付,并协同电网公司及业主进行并网联调工作。该项目选用协鑫储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储能科技”)自研的新型风冷储能系统,具备高度集成化设计和标准模块型拓扑等特点,有效实现能量流和数据流的高度集成,在确保系统运行效率的同时延展循环寿命。

工商业用户侧业务,2023年4月完成广东联塑2MWh用户侧储能项目交付,该项目实现了液冷储能模块和华为组串变流控制系统嵌套集成,取得组串式液冷储能系统在用户侧储能领域的创新突破。2023年6月完成新疆国网项目交付,为后续同区域项目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同时,积极把握浙江、江苏等地凸显的用户侧利好态势,开展并落实工厂、园区等典型用户侧场景的储能EPC业务。

户用储能业务,建立并完善以欧洲、澳大利亚为主的业务团队,设立包括荷兰、比利时、德国等地区的区域机构和储运库区,搭建覆盖欧洲等核心业务区域的售后服务体系。持续进行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等重点市场的客户开发和产品送样测试,为后续量产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关注北美、南美等其他需量显著的户用储能市场,及时储备配套产品、客户资源及物流储运渠道,择机拓展业务。

产品研发方面,2023年公司全面重塑产品矩阵,完成包括EVO系列组串式储能集装箱系统、EVO系列风冷与液冷储能户外柜系统、Honor系列堆叠型低压与高压户用储能产品在内的产品开发。同时进行自研BMS与EMS平台系统的优化升级,通过丰富且扎实的产品线对各类核心业务领域实现有效的产品力支撑。

公司储能业务积累过去,把握当下,布局未来,用数字化赋能产品力与体系流程,用科技创新强化竞争力与运营服务管理优势。

(5)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持续提升科研实力、新品转化能力

公司拥有雄厚的研发力量及技术研发团队,拥有多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1个、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3个、省级智能工厂1个,国家级绿色工厂1个,为公司技术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平台。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累计授权专利48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80余项;累计参编30余项行业技术标准。

2023年公司结合市场和行业变化,积极开拓和引入各种新型技术。以高效TOPCon电池、高分子材料边框、0BB电池技术、新型封装为代表的新材料、新技术快速应用于新产品,提升产品性能,显著降低量产成本。

公司紧跟主流市场产品趋势,开发182、210大尺寸及其矩形电池的TOPCon单双玻组件以适应市场需求,采用反光膜带、涂釉网格、反光汇流条、双镀膜玻璃等先进技术提升组件效率,TOPCon高效组件采用了自主研发生产的高效率N型TOPCon电池,组件效率已全面突破22.5%,并稳步逐月提升中。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组件HJT具有工艺流程短,转换效率高,无LID, 无PID,低衰减,温度系数低,双面率高,弱光效应、发电量提升等优势,目前公司HJT研发进展顺利,完成210HJT组件第三方产品认证,并获得TUV认证证书,功率达到715W,有效降低了损耗和硅片成本,提升了组件功率,降低了应用施工的BOS成本,最大化利用集装箱空间。

在差异化组件产品的生产方面,针对组件产品的不同使用场景,公司也做出了一系列创新,“莲花组件”“鑫福顶”和海面漂浮组件等产品均在加速开发中。“莲花组件”通过精细仿真分析和结构测试,采用托举式边框设计,组件正面全屏无阻挡,实现组件不积水、不积灰、多发电的效果,有效降低光伏组件积灰所导致的发电损失和热斑风险,解决行业痛点。根据合肥组件基地实证数据显示,在相同的安装环境、相同组件版型、相同系统配置等场景下,发电增益最高达12%,相比泥污带遮挡损失,“莲花”组件可降低7%左右的系统度电成本。高效BIPV组件“鑫福顶”采用建筑材料A级防火构件,并借由通长版型辅以澳式宽幅暗扣实现优异的防水性,机械式紧固结构整体雪载7000Pa,抗静态风揭5600Pa,可抗17级以上风力,具备规模化量产能力,并顺利中标5.98MWp承德露露BIPV项目。“鑫云顶”系列产品设计升级,安装方式由横向安装变为竖向安装,依托导水槽能获得更好的雪载能力。高可靠性防浸泡海面漂浮组件通过加严IP68标准时长的10倍海水浸泡测试,1440 Pa、5000次的防台风巨浪动态载荷测试,盐雾8级可靠性测试、DH2000湿热测试和PID测试,具备优异的耐受海浪冲击和抗盐雾腐蚀性能。公司将继续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理念,结合市场和行业变化,积极开拓和引入各种新型技术。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3-095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出具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3 号)核准,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的股票,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1,524,533,040股新股。根据最终投资者申购情况,公司实际向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等1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3,230,764股,新增股份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3.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12,999,983.00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1,382,075.35元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91,617,907.65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汇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苏州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内。此次发行股份事宜已由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6日以“苏亚验[2021]2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2,648.1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6,513.60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为1,355.85万元 ,两者合计为47,869.45万元,扣除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万元,扣除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869.45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1年1月29日,公司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本次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能源”)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合肥新能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合肥新能源将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宁集成”)已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阜宁集成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光电”)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合肥光电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2021年2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光电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合肥光电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2022年3月1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新能源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合肥新能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2022年3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集成”)已在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乐山集成与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2022年3月1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山集成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乐山集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2022年11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新能源”)已在徽商银行芜湖湾沚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芜湖新能源与徽商银行芜湖湾沚支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该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表:

注1: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公司已将“阜宁协鑫集成 2.5GW 叠瓦组件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已注销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注2:公司已于2021年3月21日注销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于2021年9月30日注销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3:2021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已将“合肥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

注4: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已将“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募集资金用于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以及乐山协鑫集成10GW高效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一期5GW)项目。公司已于2022年3月28日注销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5:202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乐山协鑫集成10GW高效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一期5GW)项目”募集资金用于“芜湖协鑫20GW(一期10GW)高效TOPCon光伏电池片制造项目”。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8日注销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在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于2022年11月29日注销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给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现金收益产品,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购买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8月14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3-092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3年8月1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制(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3-093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3年8月1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