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获得有权国资监管单位批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3-036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获得有权国资监管单位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等相关公告。
2023年6月27日,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通知》(苏高新国资办〔2023〕27号),原则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提交区党工委会议(区委常委会)审议,并按审议结果实施。
2023年8月15日,公司收到区党工委2023年第26次会议(十二届区委第103次常委会会议、2023年第13次区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苏高新委纪〔2023〕26号),会议原则通过关于公司拟再融资事宜的汇报。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