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123 公司简称:派克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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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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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6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8月4日以通讯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是玉丰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3-038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5亿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3-039公告。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7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8月4日以通讯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陆凌娟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刘波先生列席。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3-038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5亿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3-039公告。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8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8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3,170,89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9,999,960.1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060,706.0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2,939,254.1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于2022年9月27日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2]B120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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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35,557.9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以及结构性存款账户余额80,000.00万元。
注2:本专项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合计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开户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于2022年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派鑫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鑫科技”)作为本次非公开募投项目“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于2022年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派鑫科技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统称“专户”)。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利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情形。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明细情况列式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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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抓住市场机遇,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通过银行借款、自有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支付相关投资款项。
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截止2022年10月 9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公W[2022]E1477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2022年10月1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701.0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22年实际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工作,置换1,701.00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12个月。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2年11月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未到期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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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8月16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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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9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得进行风险投资,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人民币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2.95%)。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存在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情况。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含风险投资),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进行委托理财(不含风险投资)。在前述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得进行风险投资,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本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1、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2、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得进行风险投资,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本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3、具体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具体实施。
(五)授权期限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本次委托理财虽不属风险投资,但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2)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并将加强市场分析和品种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规范运作。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等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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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2、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相关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含风险投资),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含风险投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生产产生不利影响。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