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3-03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3-033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年8月15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4日以邮件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吴乐峰先生、黄明月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曹世如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资金只能购买一年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申请授信总敞口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2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开立保函等各类业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曹世如女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3-029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3年8月15日下午13:00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4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世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人员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基础上,购买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申请授信总敞口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2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开立保函等各类业务。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3-030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资金只能购买一年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人民币5亿元,有效期内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5亿元人民币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5、决议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
7、审议程序
本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适度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投资理财的情况
1、2022年8月8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盐市口支行发行的“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2年第292期A款”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22年11月14日到期,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2、2022年9月19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亿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发行的“2022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九期产品272” ,该产品已于2022年12月19日到期,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3、2022年9月19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 ,该产品已于2022年12月19日到期,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4、2022年10月13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发行的“2022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期产品179” ,该产品于2023年1月13日到期,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5、2022年12月19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亿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发行的“2022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二期产品212”,该产品于2023年3月19日到期,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6、2022年12月22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 ,该产品于2023年3月23日到期,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7、2023年1月13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发行的“2023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一期产品435”,该产品于2023年4月13日到期,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8、2023年3月20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发行的“2023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三期产品251”, 该产品于2023年6月20日到期,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9、2023年3月24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购买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该产品于2023年6月28日到期,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10、2023年6月25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发行的“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5614 期”理财产品。
11、2023年6月28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3亿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提高资金的使用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投资理财的资金能得到保障。择机理财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购买一年以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
2、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基础上,购买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3-032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司增值业务发展需要,如需向增值业务合作公司及时支付代收费,公司可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申请授信总敞口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综合授信额度,期限2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开立保函等业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曹世如女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终止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