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整改报告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督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朱水宝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94号(以下称“决定书”),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收到江苏省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的分析研讨,同时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江苏证监局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持续提高公司合规管理及风险防控能力,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一、决定书原文
2020年,公司因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导致利润总额多计69.81万元,错报金额占2020年年报记载的利润总额的比例为14.92%。2021年,公司因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租赁资产会计核算错误导致利润总额多计67.89万元,错报金额占2021年年报记载的利润总额的比例为15.69%。
二、出现整改事项的原因分析
1、关于阳西县通源陶瓷原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及2021年坏账计提错误,对于相关应收账款的2020年末和2021年末计算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账龄的起点应以2019年销售业务发生的时点为基础计算。公司2020年应收票据912.50万元按账龄1-2年的计提比例10.65%计提坏账准备,应调增信用减值损失69.81万元,调减利润总额69.81万元,占2020年利润总额14.92%。2021年应收账款530.36万元按账龄2-3年的计提比例32.42%计提坏账准备,应调增信用减值损失40.24万元,调减利润总额40.24万元,占2021年利润总额9.30%。
2、公司在2021年向北京北航科技园有限公司租赁世宁大厦901、902、909单元。合同约定租赁期自2021年7月6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在分摊使用权资产折旧和租赁负债-利息支出时,以实际付款2021年8月为起始点。使用权资产应以房屋交付当月作为摊销起始点。2021年应调增管理费用-使用权资产17.77万元,调增财务费用-利息支出9.88万元,调减利润总额27.65万元,占2021年利润总额6.39%。
三、整改措施
1、关于应收票据坏账计提影响错报处理,公司在2022年对该应收票据坏账进行单项计提,计提比例为50%,2020年、2021年错报事项对未分配利润的影响在2022年已消除。
2、关于租赁资产会计核算错误影响错报处理,租赁资产少计影响利润总额27.65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6.39%。基于重要性原则,公司对该笔差错采用未来适用法,已在2023年8月10日进行更正调整。
3、夯实财务核算基础工作,强化内部会计核算审计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认真吸取教训,积极落实整改,切实加强财务部对企业会计准则和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强化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夯实财务核算基础工作,确保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及时性,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4、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证券监管规则的培训学习,增强其治理能力、法制观念和规范管理意识。
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开展了关于公司规范治理的内部警示教育和专项培训,督促公司相关人员充分深入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和治理制度,增强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意识,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案例教训等作了深入学习。
公司要求全体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参加有关证券法律法规、最新监管政策培训。
在后续的日常管理中,公司将在内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证券法律法规的培训,提升全员守法合规意识,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