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11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8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陈家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公告编号:2023-108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红星美凯龙总部B座南楼3楼会议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投票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4,353,687,873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A股股份不享有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车建兴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13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4人;
3、董事会秘书邱喆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独立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4-6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旭峰、赵伯晓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109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8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4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郑永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薛伟先生、黄建忠先生和邹少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其中薛伟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席。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陈善昂先生、蔡庆辉先生、黄建忠先生、郑永达先生和车建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陈善昂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席。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黄建忠先生、黄志伟先生和郑永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黄建忠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郑永达先生、王文怀先生、邹少荣先生、车建兴先生、施姚峰先生、李建宏先生和黄建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其中郑永达先生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席。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车建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总经理车建兴先生简历附后。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施姚峰先生、杨映武先生、蒋小忠先生、车国兴先生、邱喆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五名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映武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财务负责人杨映武先生简历附后。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邱喆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会秘书邱喆女士简历附后。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朵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证券事务代表李朵女士简历附后。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守义先生为公司审计总监,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审计总监王守义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
附件:
一、总经理车建兴先生简历
车建兴先生,196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1990年12月创办常州市红星家具城,且于1990年至1994年担任总经理;1994年6月创办红星家具集团有限公司,且于1994年至2007年担任董事长及总经理;于2007年创办本公司的前身上海红星美凯龙家居家饰品有限公司,自2007年至2023年8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并自2007年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车建兴先生是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会员、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上海市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并于2018年12月获上海市统战部授予“上海市统一战线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于2019年2月获上海市企业联合会授予“上海市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车建兴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副总经理人员简历
1、施姚峰先生,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毕业于宁波大学,主修经济管理。施姚峰先生1997年8月起任职于宁波博洋纺织有限公司长沙办事处,1998年8月起任职于杭州金光纸业有限公司,2003年12月起任职于厦门建发浆纸集团有限公司(原厦门建发纸业有限公司),历任子公司副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等职,2023年3月至2023年7月任副总经理职位。2022年1月至今于建发新胜浆纸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码:0731)担任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职务、及建发新胜浆纸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伟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伟纸(深圳)纸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远通纸业(山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山东远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施姚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杨映武先生,198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高级会计师,毕业于厦门大学,获学士学位。杨映武先生曾于2006年10月至2008年8月任职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自2008年8月至2023年7月任职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在2008年8月至2020年2月期间历任财务部主办、专业经理、高级专业经理、副总经理等职,2020年2月至2023年3月担任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3月至2023年7月任厦门建发浆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杨映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蒋小忠先生,196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蒋先生于2007年6月加入本公司,自2012年12月至2023年1月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并自2012年12月以来一直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本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在加入本公司之前,蒋先生于1994年6月至2007年6月于红星家具集团担任党支部书记、党委书记及副总裁等多个职位,主要负责业务经营、行政管理及党委的相关工作。于1992年7月,蒋先生完成江苏省委党校行政管理干部的三年函授课程;2011年9月,蒋先生毕业于长江商学院,完成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课程的学习。
蒋小忠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车国兴先生,197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获硕士学位。车国兴先生历任常州红星家具工业城商场总经理、上海红星美凯龙装饰家具城有限公司商场总经理、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公司执行总裁;车先生现任上海市普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十七届人大代表、上海市普陀区工商联副主席。并于2020年度获得上海市劳动模范称号;于2019年获得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于2017-2018年度荣获上海市工商联优秀会长称号;于2014年度获得上海市优秀建设者称号;上海市合作交流十大杰出青年称号。
车国兴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邱喆女士,197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获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邱女士于2021年7月加入本公司,自加入本公司以来一直担任执行总裁,并自2021年12月起担任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及董事会处理法律合规、企业管治、投资者关系、信息披露、内控管理及审计监察等相关事务。邱女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并于2021年9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在加入本公司之前,邱女士曾任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BABA)及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9988)的公司)担任投资者关系总监。
邱喆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财务负责人杨映武先生简历
杨映武先生,198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高级会计师,毕业于厦门大学,获学士学位。杨映武先生曾于2006年10月至2008年8月任职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自2008年8月至2023年7月任职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在2008年8月至2020年2月期间历任财务部主办、专业经理、高级专业经理、副总经理等职,2020年2月至2023年3月担任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3月至2023年7月任厦门建发浆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杨映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四、董事会秘书邱喆女士简历
邱喆女士,197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获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邱女士于2021年7月加入本公司,自加入本公司以来一直担任执行总裁,并自2021年12月起担任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及董事会处理法律合规、企业管治、投资者关系、信息披露、内控管理及审计监察等相关事务。邱女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并于2021年9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在加入本公司之前,邱女士曾任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BABA)及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9988)的公司)担任投资者关系总监。
邱喆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证券事务代表李朵女士简历
李朵女士,198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获硕士学位。李朵女士自2015年6月加入公司,先后参与公司H股IPO、A股IPO、H股回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等资本运作项目,并协助董事会秘书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股权激励等相关工作。在加入本公司前,李朵女士曾就职于金鹰国际商贸集团(中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3308.HK)。
李朵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六、审计总监王守义先生简历
王守义先生,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税务师,CI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SA(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AP(国际注册反舞弊师)。王守义先生1995年参加工作,在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先后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从事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于2008年加入公司,现任审计总监兼任审计部门总经理,负责组织内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王守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11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独立监事的议案》。
在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五届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郑永达先生
2、董事会成员:郑永达先生、王文怀先生、邹少荣先生、车建兴先生、施姚峰先生、李建宏先生、杨映武先生、宋广斌先生、许迪女士、薛伟先生(独立董事)、陈善昂先生(独立董事)、黄建忠先生(独立董事)、黄志伟先生(独立董事)、蔡庆辉先生(独立董事)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审计委员会:薛伟先生(主席)、黄建忠先生和邹少荣先生
提名委员会:陈善昂先生(主席)、蔡庆辉先生、黄建忠先生、郑永达先生和车建兴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建忠先生(主席)、黄志伟先生和郑永达先生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郑永达先生(主席)、王文怀先生、邹少荣先生、车建兴先生、施姚峰先生、李建宏先生和黄建忠先生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陈家声先生(独立监事)
2、监事会成员:马晨光女士(独立监事)、唐荣镇先生(职工代表监事)、王守义先生(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监事会成员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聘任车建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施姚峰先生、杨映武先生、蒋小忠先生、车国兴先生和邱喆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杨映武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邱喆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李朵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2号/5号红星美凯龙总部
联系电话:021-52820220
传真号码:021-52820272
联系邮箱:ir@chinaredstar.com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112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凯龙”、“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控股”)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084,226,307股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4.8977%。其中,红星控股持有公司997,595,66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2.9083%;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奕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奕盈”)持有公司18,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133%;一致行动人常州美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美开”)持有公司68,023,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5620%;一致行动人车建兴先生持有公司435,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0%;一致行动人车建芳女士持有公司123,42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8%;一致行动人陈淑红女士持有公司48,62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红星控股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不超过44,618,98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246%。西藏奕盈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0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133%;常州美开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8,023,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620%。
根据相关规定,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事项,将对本次减持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收到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奕盈、常州美开的通知,红星控股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总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0246%的股份;西藏奕盈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总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4133%的股份;常州美开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总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5620%的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说明:根据相关规定,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控股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红星控股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在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所持股份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股份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格(若股份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份公司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股份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股份公司所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剩余股份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股份公司,则股份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股份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本公司将忠实履行承诺,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红星控股承诺如下:
“作为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未来持续看好股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以确保本公司对股份公司的控股地位。
在本公司所持股份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丧失对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地位、不违反本公司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存在对所持股份公司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1)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每年转让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上年末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10%;(2)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若股份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公司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3)本公司在实施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股份公司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本公司减持股份公司股票所得归股份公司所有。”
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承诺中的“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本公司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以确保本公司对发行人的控股地位。在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丧失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地位、不违反本公司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存在对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1)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上年末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已变更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豁免及变更本公司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的议案后,本公司每年直接及间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美凯龙股份累计不超过上年末直接及间接所持美凯龙股份总数的10%。”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用于偿还公司债利息等到期债务的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的情况。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各减持主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减持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