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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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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3-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5版)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5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实际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数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

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1-6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92,031,221.9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61,776,445.95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3,807,667.90元。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实际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以未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135,327,698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1,196,618.80元(含税)。

(二)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如在本次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平衡公司长远经营发展以及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等多方面因素,兼顾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及投资者回报 最大化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7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994,29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959,917.76元,扣除已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2,900,000.00元后,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95,059,917.76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6月19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356号)。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929,960.7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029,957.01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载明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付款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项目中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6月1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8,1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26.1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5,929,960.75元;截至2023年6月19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了部分与本次发行直接相关的中介费、信息披露费合计(不含税金额)人民币1,018,160.77元,拟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018,160.77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3年8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6,727.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与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与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369号)。鉴证意见认为:呈和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募资置换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呈和科技截止至2023年6月19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369号)。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5日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5日

至2023年9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3年9月4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6: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9月4日16:3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6501 室

邮编:510623

联系电话:020-22028071 传真:020-22028115

联系人:陈淑娴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