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25 公司简称:赛微微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3-041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苏州邦盛赢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邦盛赢新”)减持前持有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微微电”或“公司”)5,674,623股份,占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日总股本的6.9486%。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并于2023年4月24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编号:2023-021),因经营发展需要,邦盛赢新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总数量不超过4,083,273股,减持比例不超过5%。
截至2023年8月18日,邦盛赢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同时,自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6月16日期间,因赛微微电股权激励行权致总股本由80,000,000股增加至83,330,927股,邦盛赢新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2835%。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注:1、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2、本表格以股东披露减持计划公告日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1、本表格以公司目前总股本83,330,927股为基数计算。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邦盛赢新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邦盛赢新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3-042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8日以通讯方式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8月 19日
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3-040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3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6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数量20,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91,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5,607,754.9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55,392,245.0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24637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91,000,000.00元,扣除支付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的承销费用人民币106,594,339.64元(不含税,扣除前期已支付不含税保荐费用4,716,981.13元),余额人民币1,384,405,660.36元,于2022年4月19日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9,087,844.52元(含支付和置换的发行费用),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5,226,997.12元,2023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合计33,860,847.40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181,560,907.06元,其中: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24,386,818.27元,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1,856,272.95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85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按制度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2年4月、2022年7月以及2022年12月,公司及子公司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山湖科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科技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科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上述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智能存款及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1-6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全资子公司实收资本用于购买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全资子公司实收资本用于购买房产,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满足日常办公需求,预估购置价格与工业园区及其周边同类房产的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本次购置的房产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的生产、研发等日常办公,不将其部分或者全部用于出租、转让或者销售等商业用途。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消费电子电池管理及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工业领域电池管理及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能源电池管理芯片研发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性质和投资目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详情请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附件1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