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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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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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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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调整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从2022年度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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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余昱暄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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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情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07),同意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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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及子公司向台湾汉力销售压缩机及零部件,原预计2023年额度为人民币100万元,现增加至人民币180万元。
(2)公司及子公司向台湾东元销售压缩机及零部件,原预计2023年额度为人民币950万元,现增加至人民币1000万元。
3、增加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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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台湾汉力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汉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新台币11,000万
法定代表人:郭启荣
注册地址:台湾省新北市汐止区茄安路176号
企业类型:股份制企业
关联关系:台湾汉力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在台湾投资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副董事长曾文章先生担任台湾汉力董事,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机械制造
截至2023年6月30日,总资产为新台币54,510.57万元,净资产为新台币16,618.49万元;2023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为新台币9,123.93万元,净利润为新台币792.97万元。
2、关联关系
台湾汉力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在台湾投资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副董事长曾文章先生担任台湾汉力董事,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经营正常,现金流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台湾东元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元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新台币30,305,500,000元
法定代表人:邱纯枝
注册地址:台湾省台北市中山区松江路156-2号
企业类型: 股份制企业
关联关系:台湾东元为青岛世纪东元投资方母公司,青岛世纪东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机械制造
截至2023年6月30日,总资产为新台币13,155,945.50万元,净资产为新台币8,821,757.30万元;2023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为新台币2,996,424.50万元,净利润为新台币375,679.30万元。
2、关联关系
台湾东元为青岛世纪东元投资方母公司,青岛世纪东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经营正常,现金流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台湾汉力销售压缩机及零部件。
2、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台湾东元销售压缩机及零部件。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与上述关联方之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能充分保证提供合格优质的产品及服务。关联交易在同类产品销售和采购中均占比重都较小,对公司当期及日后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方面的影响有限。
2、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3、为保证双方生产经营需要的连续性,在遵循了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条件下,正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关联双方充分实现资源互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4、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相关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意见
我们认为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交易产生的必要事项,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所有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我们认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并经我们独立董事充分商讨后,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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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关联董事曾文章先生回避表决,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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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23年8月1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有俞江华先生、唐舜铃女士、黄明君先生,共3名,占公司监事会全体总人数100%。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俞江华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