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3-075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名,独立董事沈亿勇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少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
公司认为通过重整及预重整能够有效避免公司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的进一步恶化,实现重整战略投资者引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帮助公司尽快恢复盈利能力,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有利于维护广大职工、债权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积极通过重整程序依法化解公司债务、经营危机问题,引入重整投资人注入流动性以使公司重获新生。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3-076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银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
公司认为通过重整及预重整能够有效避免公司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的进一步恶化,实现重整战略投资者引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帮助公司尽快恢复盈利能力,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有利于维护广大职工、债权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积极通过重整程序依法化解公司债务、经营危机问题,引入重整投资人注入流动性以使公司重获新生。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债务人向法院提出重整及预重整的条件,并符合管辖法院相关规则有关提出重整及预重整申请的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 太安 公告编号:2023-077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1、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堂药业”或“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公司认为通过重整及预重整能够有效避免公司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的进一步恶化,实现重整战略投资者引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帮助公司尽快恢复盈利能力,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有利于维护广大职工、债权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故公司拟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积极通过重整程序依法化解公司债务、经营危机,引入重整投资人注入流动性以使公司重获新生。
2、法院能否决定公司进行预重整,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申请重整、预重整的具体原因及目的
2023年8月9日,公司收到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汕头中院”)送达的《通知书》以及申请人广州众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众邦”)关于对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书》,广州众邦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汕头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公司于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积极支持、审慎推进相关重整工作,努力实现重整成功。既化解公司存量债务风险,又保护全体债权人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已于2023年8月1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号)。
公司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作为深耕中成药市场多年的上市公司,拥有良好的资产质量和完善的营销体系。太安堂产品覆盖生殖健康、皮肤病、补益类、呼吸道等多个热门领域,核心管理团队成熟稳定,作为上市公司仍有一定的重整价值。若公司能够依法实现重整,则能有效化解公司债务危机,真正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中关于支持上市公司通过重整方式出清风险之规定,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相关规定;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
鉴于此,公司认为通过重整及预重整能够有效避免公司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的进一步恶化,实现重整战略投资者引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帮助公司尽快恢复盈利能力,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有利于维护广大职工、债权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故公司拟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积极通过重整程序依法化解公司债务、经营危机问题,引入重整投资人注入流动性以使公司重获新生。通过预重整程序提前开始债权预审、资产清理、资产评估、协助谈判等工作的司法前置性程序。待受理重整的条件满足后,法院再裁定正式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从而可加快整体的工作进度,有效提高重整成功率。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柯少彬
(三)注册资本:76,677.32万(元)
(四)注册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揭阳路28号
(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7229411602
(六)最近一年一期主要合并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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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已履行和仍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依法向法院提交重整及预重整的正式申请。根据相关司法实践,公司向法院提交正式申请后,还可能会经历法院决定公司进行预重整、指定预重整临时管理人、裁定公司进入重整、指定重整管理人、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等程序。
四、重整及预重整申请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 相关规定,若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依法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重整计划执行完成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如果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如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及公司将在预重整期间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申报债权、资产评估与审计等工作,并与广大债权人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且若人民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亦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不论公司未来是否进入重整或者预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五、重整及预重整事项被法院受理可能存在的障碍及解决措施
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事项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法院能否决定公司进行预重整,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与相关各方沟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积极推进该事项的实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六、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因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质押违约风险及被司法拍卖的风险,若控股股东所质押、被冻结的股份未能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后续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发生被动减持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6个月内存在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风险提示
1、法院能否决定公司进行预重整,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及预重整程序,公司将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3-078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决议,于2023年9月4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4日(星期一)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当日下午收市后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太安堂麒麟园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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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资料已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的,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深圳证券代码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3、登记地点: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太安堂麒麟园董秘办。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柯少彬
联系电话:(0754)88116066-188
联系传真:(0754)88105160
联系邮箱:t-a-t@163.com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太安堂麒麟园董秘办公室
邮政编码:515021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3
2、投票简称:太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同一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4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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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