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奋斗者8号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奋斗者8号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于2023年6月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8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8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033、2023-034、2023-036、2023-044号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奋斗者8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杰瑞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40.0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即2023年6月15日)起,公司本次回购价格由不超过4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9.67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2023-042、2023-047号公告。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648,3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6.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69元/股,成交金额166,188,690.7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5,075,700股,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过户及认购情况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3年8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5,075,7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8号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0.49%,过户价格为12.36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成,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实际认购份额为62,735,652份,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份数上限。
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等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也不从上市公司提取激励基金。
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1、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
公司监事会主席史海宁、监事于晓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曲宁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除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无一致行动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与已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关系
公司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均设立相互独立的管理机构,且均已放弃其所持股份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各员工持股计划之间将独立核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仍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因此,公司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上市公司权益不予合并计算。此外,本员工持股计划已放弃所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在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对象的交易相关提案时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回避问题。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