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3-057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2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51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原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07元,共计募集资金51,907.5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350.51万元(已预付283.0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8,556.9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投行于2018 年10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203.79万元(含前期支付主承销商283.02万元)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46,353.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366 号)。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
公司已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截止目前,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交通银行绍兴嵊州支行专户销户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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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2023年8月21日,公司已将交通银行绍兴嵊州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866,397.32元(包含利息)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进行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工作,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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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公司与东方投行及交通银行绍兴嵊州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