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880 公司简称:辽港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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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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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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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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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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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详见“第三节 四(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2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会议
会议时间:2023年8月25日
会议地点:营口港集团211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23年8月11日,电子邮件。
应出席董事人数:8人 亲自出席、授权出席董事人数:8人
董事徐颂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董事魏明晖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杨兵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独立董事刘春彦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程超英女士因健康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独立董事陈维曦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对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该议案是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志贤、魏明晖、徐鑫、徐颂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营口港散货码头有限公司及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对大连集发环渤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内部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3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2次会议
会议时间:2023年8月25日
会议地点:营口港集团211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23年8月11日,电子邮件。
应出席监事人数:4人 亲自出席人数:4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世臣先生召集和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上网公告附件
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4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
拟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及
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营口港散货码头有限公司及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吸并注销全资孙公司和设立分公司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公司基于统筹安排资产使用,进一步规范管理、减少内部交易;同时为降低整体税负、节约资金成本等原因,公司决定由全资子公司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有限”)拟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营口港散货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散货码头”),并由营口有限新设立分公司(以下简称“第二分公司”),承接散货码头的全部人员、资产、负债、权益和业务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及设立分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拟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及设立分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吸收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一)吸收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04MA10TQ454G
成立日期:2021年01月05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曹应峰
住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路1号05-港业务大厦722室(生产场所:鲅鱼圈区18-实业公司汽修厂厂房)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洗浴服务,印刷品装订服务,食品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施工专业作业,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批发,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橡胶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供暖服务,物业管理,五金产品批发,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船舶代理,集装箱维修,城市绿化管理,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再生资源销售,环境保护监测,国际船舶管理业务,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船舶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6月30日,营口有限总资产2,358,637.89万元,负债964,572.23万元,所有者权益1,394,065.66万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221,568.83万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净利润为42,506.16万元(以上为未经审计数据)。
(二)被吸收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营口港散货码头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04MA11BA744R
成立日期:2021年08月26日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殿忠
住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天山大街东港埠办公楼(股二)五层506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营口有限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6月30日,散货码头总资产8,038,645,997.37元,负债954,035,901.1元,所有者权益7,084,610,096.27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372,177,327.62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净利润为4,204,642.58元(以上为未经审计数据)。
三、本次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分公司名称: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分公司性质: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营业场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港埠办公楼(股二)五楼
经营范围:港口装卸服务、仓储(除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后续将根据需要添加所需项目)
分公司负责人:夏春禹
以上相关信息均须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后的内容为准。
四、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营口有限通过吸收合并方式合并散货码头全部人员、资产、负债、权益和业务等。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营口有限存续经营,通过第二分公司承接散货码头的全部人员、资产、负债和业务等,散货码头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2、合并基准日为2023年8年31月。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吸收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营口有限承担。
3、吸收合并双方将根据法律规定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共同完成资产转移、权属变更、税务清算、注销登记等工作,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五、本次全资子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整体战略规划及经营效益的考虑,为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统筹安排资产使用,进一步规范管理、减少内部交易;同时为降低整体税负、节约资金成本,公司通过审慎考虑,拟吸收合并散货码头并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业务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及其他有关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授权事项
为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办理注销孙公司和设立分公司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就清算注销孙公司事宜成立清算小组,办理清算注销相关手续,就设立分公司事宜对应办理工商登记及其他有关法律手续等。
七、上网及备查附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