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28 公司简称:鸣志电器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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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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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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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3-048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08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常建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运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时,公司也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3-049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邵颂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运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关于审议〈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3-051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5日(星期二)上午10:00一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1日(星期五)16: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dm@moons.com.cn。公司将会在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审议〈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同期披露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9月5日(星期二)上午10:00一11:00召开2023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事项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5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常建鸣先生;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程建国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温治中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3年9月5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注册并登录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以网络互动形式参加本次说明会,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2.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1日(星期五)16:00前通过邮件的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dm@moons.com.cn),公司将在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公司业绩说明会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治中
联系电话:021-52634688
联系传真:021-62968703
联系邮箱:dm@moons.com.cn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媒体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本次媒体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