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3-06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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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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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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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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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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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3-059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浩楠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做出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3-061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修订条款和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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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