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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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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3-02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3-024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5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秀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3-027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8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3-028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9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38万股,每股发行价27.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265.34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12,053.5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211.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5月17日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13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芜湖万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已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鲁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5,622.89万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220.94万元,公司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843.84万元。上述预先投入金额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3]230Z2082号”鉴证报告;同时,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了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议案,经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48%。上述议案,经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议案,经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该笔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3 年 5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4,400.08万元(含利息),其中18,000.08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26,4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5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3-023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国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