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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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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266 公司简称:泽璟制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尽管公司多纳非尼片已获批用于治疗晚期肝癌和进展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重组人凝血酶、杰克替尼片已处于新药上市前注册和审评流程中,但是由于多纳非尼片上市时间较短,仍需持续投入团队扩建、市场拓展等开支,且其它产品仍处于研发或上市申请阶段,研发支出较大,因此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未来一段时间,公司将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及持续亏损,并将面临如下潜在风险:公司仍处于产品研发阶段、研发支出较大,公司虽有药品获得商业销售批准,销售收入可能无法弥补亏损,公司未来一定期间无法盈利或无法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未来亏损净额的多少将取决于公司药品研发项目的数量及范围、与该等项目有关的成本、获批产品进行商业化生产的成本、公司产生收入的能力等方面。如公司后续在研药品未能完成临床试验或未能取得监管部门批准,或未能获得市场认可及商业化,公司可能仍将无法盈利;即使公司未来能够盈利,但亦可能无法保持持续盈利。公司短期内无法现金分红,将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不利影响。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营运资金仍大部分依赖于外部融资,如果经营发展所需开支超过可获得的外部融资,将会对公司的资金状况造成压力,将影响公司的产品研发和在研药品商业化进度,影响公司研发和生产设施的建设、未来人才引进和现有团队的稳定,可能导致公司放弃具有更大商业潜力的药品研发,不利于公司在研药品有关的销售及市场推广等商业化进程。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3-041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2月31日作出的《关于同意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98号),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3.76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5,6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17,379,245.3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08,220,754.68元(以下简称“首发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月20日出具了XYZH/2020CDA500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首发募集资金人民币1,513,677,367.78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51,481,459.70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2023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2,195,908.08元,首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34,727,278.07元,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96,160,215.76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9号),公司于2023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24,489,79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人民币49.00元/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199,999,95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066,773.4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1,933,181.59元(以下简称“再融资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17日出具的《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3NJAA1B0108)验证。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再融资募集资金人民币132,209,908.98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元,2023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2,209,908.98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再融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09,141,118.90元,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45,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再融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截至2023年5月15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18,641,771.19元。上述事项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NJAA1F007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置换工作。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首发和再融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首发募集资金,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首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2月2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2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首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396,160,215.76元,具体情况如下: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945,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首发和再融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首发和再融资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首发和再融资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首发和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首发和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表1: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变更:(1)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2)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注2: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注3: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与原定建设计划相比,“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存在一定程度的延迟,具体原因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注4:营运及发展储备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457.57万元,较承诺投资总额2,434.08万元超出23.49万元,系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附表2:

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3-042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工作,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需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内容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9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2,448.9795万股,已于2023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4,000万股变更为26,448.9795万股,注册资本由24,000万元变更为26,448.9795万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次股权激励归属新增股份21.8391万股,已于2023年7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6,448.9795万股变更为26,470.8186万股,注册资本由26,448.9795万元变更为26,470.8186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股份总数与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有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3-040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易必慧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