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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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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683 公司简称:晶华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7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化工新材料产销量单位为吨。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注:2022年二季度化工新材料原披露销售单价为8.86元/KG,此单价包含代工业务,从2022年第四季度起化工新材料中代工业务重分类到主营其他业务中,所以2022年二季度重分类后化工新材料单价为15.42元/KG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8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安徽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23年5月23日)至今,合计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9,742.5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为上述被担保方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62,557.45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中安徽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74.95%,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履行的程序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稳步有序推进,为满足公司子公司运行过程中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104,400万元,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详见《晶华新材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12)。

2、担保进展概况

为支持旗下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2023年5月23日至今,在上述批准范围内公司发生如下担保:

单位:万元

其他说明:上述公司均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二、被担保公司情况

(一)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二)安徽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说明:上述被担保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金额符合公司及下属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中安徽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为74.95%,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的对外担保预计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结合相关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认为该等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总体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除本次担保事项外,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余额共计39,742.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1.05%,无逾期担保。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