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8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3-04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3年1月1 日起执行该解释,并根据解释要求,对因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2023年年初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3年3月1日,下属海外公司北方矿业科技服务(纳米比亚)有限公司与ROSSING URANIUM LIMITED(中文名称“罗辛铀业有限公司”)在纳米比亚签订了《罗辛铀矿采矿一体化项目服务合同》。北方矿业科技服务(纳米比亚)有限公司将为罗辛铀矿提供采矿一体化服务,合同期限十三年,合同金额为125.9596亿纳米比亚元(约合人民币53.5879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3-047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并于2023年8月24日在本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矫劲松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2023年8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工程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樊保龙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请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固定资产投资购建管理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2023年8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固定资产投资购建管理标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通过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矫劲松、李宏伟、郭小康、蔡航清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2023年8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通过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矫劲松、李宏伟、郭小康、蔡航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2023年8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3年8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1)。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简 历

樊保龙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80年5月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9月在北京北方诺信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中国兵器青年科技带头人、 中国爆破行业协会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专家。现任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安徽中金立华矿业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经理助理、副主任、主任等职务。

樊保龙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8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3-048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并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现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3年8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9)。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3-050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

通过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委托贷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为满足子公司的资金需要,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化工”或“公司”)、浙江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广西金建华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建华公司”)拟通过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合计金额不超过6.9亿元的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借款人的流动资金。

其中:江南化工逐笔分批次向新能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2.6亿元(上限)委托贷款、向湖北金兰特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兰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0.1亿元委托贷款、向新疆江南易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易泰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0.05亿元委托贷款;新能源公司向内蒙古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伏电力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 0.3亿元(上限)委托贷款、向伊吾盾安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伊吾风电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 0.9亿元(上限)委托贷款,向鄯善盾安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鄯善风电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0.9亿元(上限)委托贷款,向木垒盾安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垒风电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0.45亿元(上限)委托贷款,向宁夏盾安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风电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1.2亿元(上限)委托贷款,向内蒙古大漠(杭锦旗)风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杭锦旗风电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 0.2亿元(上限)委托贷款;金建华公司逐笔分批次向广西金建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爆破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0.2亿元委托贷款。

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为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借款年利率:最高不超过3.85%,实际执行利率以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结果为准。贷款期限:自借款协议生效起12个月或36个月(具体日期以协议约定为准),如借款人经委托人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收利息。

2、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通过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矫劲松、李宏伟、郭小康、蔡航清回避表决。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姓名: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26734U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王世新

5、成立日期:1997年6月4日

6、注册资本:634,0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青年湖南街19号

8、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成员单位开展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及即期结售汇业务(包括自身结售汇业务和对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金融机构编码:L0012H211000001

10、主要股东: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11、最近一年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2022 年末财务公司总资产14,135,990.83 万元,总负债12,696,821.43万元,净资产1,439,169.40万元,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66,338.05万元,全年实现综合收益总额63,481.72万元。

12、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财务公司属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兵器工业集团”)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兵器工业集团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一浙江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① 公司名称:浙江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② 成立日期:2011年4月22日

③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兴路599号2幢7楼710室

④ 法定代表人:李永红

⑤ 注册资本:78,842.433万元人民币

⑥与公司的关系: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⑦主要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新能源技术,电力技术,生物质发电技术,风力发电技术,光伏发电技术;实业投资;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

⑧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91,653.2万元,负债438,113.4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53,539.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55,510.2万元,利润总额-19,218.5万元,净利润-21,729.9万元。

(二)被资助对象一湖北金兰特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① 公司名称:湖北金兰特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②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③ 公司住所:湖北省赤壁市中伙光谷产业园区

④ 法定代表人:田波

⑤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⑥与公司的关系: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4.5%、自然人股东周佐玉持股15.5%

⑦主要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加工、销售;金属复合材料的加工与销售;金属结构件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及销售。

⑧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北金兰特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312.20万元,负债7,921.21万元,所有者权益-2,609.01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6,568.24万元,利润总额155.82万元,净利润151.26万元。

(三)被资助对象一新疆江南易泰建材有限公司

① 公司名称:新疆江南易泰建材有限公司

② 成立日期:2018年4月24日

③ 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1110号

④ 法定代表人:刘露

⑤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⑥与公司的关系: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⑦主要经营范围: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文文件或许可证为准)。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⑧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疆江南易泰建材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4,271.02万元,负债9,811.75万元,所有者权益34,459.2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6,596.98万元,利润总额-1,143.26万元,净利润-1,137.42万元。

(四)被资助对象一内蒙古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① 公司名称:内蒙古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②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9日

③ 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潮格镇西日淖尔嘎查

④ 法定代表人:乌日根木仁

⑤ 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

⑥与公司的关系:浙江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⑦主要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发电及利用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运营、维护,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

⑧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内蒙古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4,488.03万元,负债39,946.16万元,所有者权益-5,458.1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4,473.80万元,利润总额-37,862.61万元,净利润-37,852.35万元。

(五)被资助对象一伊吾盾安风电有限公司

① 公司名称:伊吾盾安风电有限公司

② 成立日期:2011年5月13日

③ 公司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以南17公里处

④ 法定代表人:王永胜

⑤ 注册资本:15,620万元人民币

⑥与公司的关系:浙江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⑦主要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的生产、销售;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运营、维护,风力发电机组零配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

⑧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伊吾盾安风电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5,125万元,负债38,598万元,所有者权益16,52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7,161万元,利润总额2,203万元,净利润1,869万元。

(六)被资助对象一鄯善盾安风电有限公司

① 公司名称:鄯善盾安风电有限公司

② 成立日期:2011年5月6日

③ 公司住所: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连霍高速公路以南、沙尔湖服务区东南侧1幢二层,一层

④ 法定代表人:范海博

⑤ 注册资本:15,400万元人民币

⑥与公司的关系:浙江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⑦主要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的生产、销售;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运营、维护,风力发电机组零配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

⑧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鄯善盾安风电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1,341.4万元,负债41,511.92万元,所有者权益19,829.4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8,080.83万元,利润总额2,562.81万元,净利润2,178.16万元。

(七)被资助对象一木垒县盾安风电有限公司

① 公司名称:木垒县盾安风电有限公司

②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7日

③ 公司住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大石头乡老君庙风电场规划区

④ 法定代表人:王永胜

⑤ 注册资本:7,688万元人民币

⑥与公司的关系:浙江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⑦主要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的生产销售;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运营、维护、风力发电机组零配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

⑧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木垒县盾安风电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34,421.79万元,负债21,888.94万元,所有者权益12,532.8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4,538.90万元,利润总额1,328.49万元,净利润1,128.68万元。

(八)被资助对象一内蒙古大漠(杭锦旗)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① 公司名称:内蒙古大漠(杭锦旗)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②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5日

③ 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巴拉贡镇乌吉尔嘎查

④ 法定代表人:刘红旗

⑤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⑥与公司的关系:浙江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⑦主要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的生产、销售;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发电及利用项目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运营及维护。

⑧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内蒙古大漠(杭锦旗)风电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32,045.43万元,负债23,631.54万元,所有者权益8,413.8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4,419.14万元,利润总额809.50万元,净利润688.08万元。

(九)被资助对象一宁夏盾安风电有限公司

① 公司名称:宁夏盾安风电有限公司

② 成立日期:2011年5月18日

③ 公司住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寨科乡

④ 法定代表人:杨益明

⑤ 注册资本:16,820万元人民币

⑥与公司的关系:浙江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⑦主要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的开发、投资、建设、管理;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⑧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夏盾安风电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131,185.07万元,负债92,383.67万元,所有者权益38,801.40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7,227.49万元,利润总额4,947.31万元,净利润4,485.38万元。

(十)被资助对象一广西金建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① 公司名称:广西金建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② 成立日期:2009年7月24日

③ 公司住所:广西百色市建华路8号广西建华机械有限公司办公大楼

④ 法定代表人:梁国冲

⑤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⑥与公司的关系:广西金建华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持股100%

⑦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爆破作业。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用石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装卸搬运;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建筑材料销售;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机械设备租赁

⑧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西金建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9,570.03万元,负债13,598.26万元,所有者权益5,971.7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30,934.44万元,利润总额852.91万元,净利润662.55万元。

四、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委托贷款合同尚未签署,合同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及相关文件为准。

五、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有合理的利率、手续费及结息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其交易性质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供委托贷款为满足下属公司资金需要,委托人提供资金为自有资金。有利于支持其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能够定期跟踪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能够较好地控制委托贷款风险。被资助对象除湖北金兰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外,其他对象均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下属全资公司。湖北金兰公司其他股东方不提供同比例委托贷款,经判断公司持有湖北金兰公司84.5%的股权,生产经营拥有绝对控制权,能有效防范和控制偿债风险及保障公司利益。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并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及下属公司通过财务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兼顾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此次委托贷款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及逾期未收回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公司自有资金委托贷款余额为0.00万元。除了对此次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委托贷款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其他公司的委托贷款,亦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委托贷款情况。

九、2023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余额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约为9.07亿元。公司向财务公司取得借款8亿元。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财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0.00元,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0.00元。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3-052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化工”或“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诸暨永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永天”)出具的《股份拍卖告知书》。获悉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9月25日10时开始至2023年9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诸暨永天所持有的江南化工30,000,000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拍卖等基本情况:

具体拍卖方式、拍卖程序、权利义务、法律风险等信息请前往淘宝网: http://sf.taobao.com 进行查询了解。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诸暨永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江南化工股份75,191,340股、一致行动人浙江青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南化工股份69,601,273股、一致行动人舟山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江南化工股份12,304,952股,合计持有江南化工股份157,097,565股,占江南化工总股本的5.93%。截至目前,诸暨永天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未被拍卖。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诸暨永天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诸暨永天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江南化工股份157,097,565股,占江南化工总股本的5.93%;本次将被拍卖的股份为 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3%,若本次拍卖成功,诸暨永天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江南化工股份比例将下降至5%以下。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诸暨永天出具的《股份拍卖告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3-051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2日(周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6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9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2栋A座17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提案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9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9月7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法律事务室)。信函登记地址: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法律事务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2栋A座17层,邮政编码:230088,传真:0551-65862577。

4、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东升

联系电话:0551-65862589

传 真:0551-65862577

邮 箱:zhangdongsheng@ahjnhg.com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2栋A座17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26

2、投票简称:江南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可对提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 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1、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时只需在议案右边的“同意”、 “反对”和 “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选项下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