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
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
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23年5月4日),股东深圳市达晨晨鹰一号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晨鹰一号”)持有禾川科技股份数2,334,055股,占禾川科技总股本的1.546%;股东深圳市达晨晨鹰二号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晨鹰二号”)持有禾川科技股份数6,454,429股,占禾川科技总股本的4.274%。达晨晨鹰一号、达晨晨鹰二号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禾川科技股份数8,788,484股,占禾川科技总股本的5.820%。
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其中,达晨晨鹰一号持有的1,098,561股、达晨晨鹰二号持有的4,394,242股股份已于2023年4月2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剩余1,235,494股、2,060,187股股份的限售期尚未届满。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5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股东达晨晨鹰一号、达晨晨鹰二号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分别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020,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2.00%。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实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实施。
股东达晨晨鹰一号、达晨晨鹰二号系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禾川科技的期限为超过48个月不超过60个月,因此在减持期间,将按照《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减持,即连续3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收到股东达晨晨鹰一号、达晨晨鹰二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 2023 年 8月 24 日,股东达晨晨鹰一号减持公司股份329,658股,占禾川科技总股本的0.2183%,股东达晨晨鹰二号减持公司股份908,316股,占禾川科技总股本的0.6015%。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届满,现将减持计划结果情况告知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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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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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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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1,132,537股,限售期为自取得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川科技”)股份之日起的36个月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12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4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1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76万股,并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5,101.3668万股,其中不考虑转融通业务的影响,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010.5653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090.8015万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1,385,368股已于2022年10月28日起上市流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份48,565,930股以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份3,776,000股已于2023年4月28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2020年9月)起的36个月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12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其他限售股数量为1,132,53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75%,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1,132,537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9月4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根据《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所作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股东东莞长劲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劲石”)承诺:
“一、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企业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述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禾川科技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132,537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5%,限售期为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2020年9月)起的36个月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12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4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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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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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08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