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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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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18 公司简称:东软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半年度,本公司未拟定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28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于2023年8月24日在沈阳东软软件园会议中心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所有会议材料均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书面提交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积仁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3年半年度报告

董事会同意《2023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5,231.00万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表示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与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地铁”)签署项目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承接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全线专用通信系统项目,合同总价款为59,898,058元人民币;公司承接沈阳地铁3号线全线专用通信系统项目,合同总价款为192,098,058元人民币。公司为沈阳地铁提供包括传输子系统、公务电话子系统、专用电话子系统、视频监视子系统、广播子系统、时钟子系统、乘客信息子系统、综合布线子系统和电源子系统及接地共计九个子系统的专用通信系统以及相关服务。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表示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29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次监事会于2023年8月24日在沈阳东软软件园会议中心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所有会议材料均在监事会会议召开前书面提交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到5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牟宏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3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31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5,231.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

1、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023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288.59万元,转回合同资产减值损失77.72万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023年半年度公司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金额为432.23万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2023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金额87.97万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

相关规定,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4、存货跌价损失

2023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4,364.38万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1)原材料与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的依据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合同履约成本计提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依据如下: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5,231.00万元,使得公司2023年半年度合并报表的利润总额减少5,231.00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30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供货

合同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与沈阳地铁签约,承接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全线专用通信系统项目,合同总价款为59,898,058元人民币;承接沈阳地铁3号线全线专用通信系统项目,合同总价款为192,098,058元人民币。预计2023年度,基于上述合同,本公司向沈阳地铁销售产品、商品实现收入共计为0万元,约占本公司2023年度同类交易的0%。本事项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较大的依赖。

● 审议程序:本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审议程序

2023年8月24日,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地铁”)签署项目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承接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全线专用通信系统项目,合同总价款为59,898,058元人民币;公司承接沈阳地铁3号线全线专用通信系统项目,合同总价款为192,098,058元人民币。公司为沈阳地铁提供包括传输子系统、公务电话子系统、专用电话子系统、视频监视子系统、广播子系统、时钟子系统、乘客信息子系统、综合布线子系统和电源子系统及接地共计九个子系统的专用通信系统以及相关服务。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表示同意。独立董事:薛澜、陈琦伟、耿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结合公司与沈阳地铁的既有业务合作,根据相关合同执行节奏,预计2023年度,基于本次签署的合同,本公司向沈阳地铁销售产品、商品实现收入共计为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全资)

3、法定代表人:巴放

4、注册资本:86,483万元人民币

5、住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8号

6、股东情况:

7、历史沿革:沈阳地铁成立于2004年4月,业务进展顺利。2011年4月18日,沈阳地铁有限公司更名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城市公共交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软件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礼仪服务,从事科技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币种:人民币)总资产10,029,917.28万元,净资产4,018,151.31万元,资产负债率59.94%,营业收入95,484.76万元,净利润-65,106.30万元。

202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币种:人民币)总资产10,834,053.05万元,净资产4,087,927.12万元,资产负债率62.27%,营业收入56,598.05万元,净利润-21,436.19万元。

沈阳地铁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沈阳市国资委提名,本公司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张晓鸥自2021年3月12日始任沈阳地铁外部董事。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别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2022年度与沈阳地铁的交易事项正常履行。沈阳地铁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1号线东延线项目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买方: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

买方同意采购,卖方同意提供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工程专用通信系统相关产品及服务。项目内容包括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全线(含控制中心、区间、车站及停车场)专用通信系统。专用通信系统包括传输子系统、公务电话子系统、专用电话子系统、视频监视子系统、广播子系统、时钟子系统、乘客信息子系统、综合布线子系统和电源子系统及接地共计九个子系统。

3、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总金额为59,898,058.00元。

4、付款:合同价格全部以人民币支付,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5、质量保证期:本工程项目质量保证期为2年,质量保证期起始时间以工程实际验收合格且问题整改完毕,买卖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时间为准。

6、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盖章日为准。

7、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生效开始,至买方支付完卖方质量保证金后终止。

8、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当买卖双方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合同终止;

(2)卖方违约时的终止和买方违约时的终止;

(3)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9、争议解决:

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为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法院的判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审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0、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二)3号线项目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买方: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

买方同意采购,卖方同意提供沈阳地铁3号线工程专用通信系统相关产品及服务。项目内容包括沈阳地铁三号线全线(含控制中心、区间、车站及停车场)专用通信系统。专用通信系统包括传输子系统、公务电话子系统、专用电话子系统、视频监视子系统、广播子系统、时钟子系统、乘客信息子系统、综合布线子系统和电源子系统及接地共计九个子系统。

3、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92,098,058.00元。

4、付款:合同价格全部以人民币支付,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5、质量保证期:本工程项目质量保证期为2年,质量保证期起始时间以工程实际验收合格且问题整改完毕,买卖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时间为准。

6、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盖章日为准。

7、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生效开始,至买方支付完卖方质量保证金后终止。

8、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当买卖双方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合同终止;

(2)卖方违约时的终止和买方违约时的终止;

(3)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9、争议解决:

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为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法院的判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审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0、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三)日常关联交易价格的确认原则和方法

公司参与沈阳地铁公开招标并中标,向沈阳地铁提供地铁通信系统相关产品及服务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沈阳地铁项目是沈阳市现代化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公司与沈阳地铁签署项目合同,承接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和沈阳地铁3号线专用通信系统项目,是在过往与沈阳地铁良好合作基础上的延续,对公司智慧交通领域业务具有积极影响。

本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原则定价,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交易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较大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年度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32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说明会召开时间: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13:00-14:00

● 说明会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网址为:

http://roadshow.sseinfo.com

● 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13日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提问,或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nvestor@neusoft.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3年8月26日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3年9月14日13:00-14:00召开业绩说明会,就2023年半年度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公司现就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届时针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说明会召开时间: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13:00-14:00

2、说明会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网址为:

http://roadshow.sseinfo.com

3、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刘积仁、首席执行官王勇峰、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张晓鸥、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兼首席投资官王楠、独立董事耿玮。

四、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roadshow.sseinfo.com),与公司进行互动沟通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13日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提问,或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nvestor@neusoft.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4-83662115

邮箱:investor@neusoft.com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