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存续债务融资工具相关
事项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120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存续债务融资工具相关
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0金科地产MTN002,债券代码:102001614)应于2023年2月25日分期兑付本金0.5亿元及该部分本金自2022年8月25日(含)至2023年2月25日(不含)期间对应利息,应于2023年3月25日分期兑付本金0.5亿元及该部分本金自2022年8月25日(含)至2023年3月25日(不含)期间对应利息,应于2023年4月25日分期兑付本金0.5亿元及该部分本金自2022年8月25日(含)至2023年4月25日(不含)期间对应利息,应于2023年5月25日分期兑付本金0.5亿元及该部分本金自2022年8月25日(含)至2023年5月25日(不含)期间对应利息,应于2023年8月25日分期兑付本金7亿元及该部分本金自2022年8月25日(含)至2023年8月25日(不含)期间对应利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未按期足额兑付上述本息,且关于上述该笔债券展期的持有人会议仍在表决过程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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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中期票据相关情况说明
因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及融资环境叠加影响,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存在较大的刚性兑付压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按期兑付本期中期票据应付本息,且关于本期中期票据相关展期方案的持有人会议仍在表决过程中。
三、本次中期票据本息偿付安排
本公司自上述中期票据未按期足额偿付本息以来,一直与相关持有人就后续处置方案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听取持有人诉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于该笔债券展期的持有人会议仍在表决过程中,本公司正在就展期事宜与持有人持续沟通,并将在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束后及时披露相关事项。
四、后续安排及相关说明
国内经济受房地产领域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宏观经济增速放缓,购房者观望情绪较重,商品房销售规模同比大幅下降,房地产行业流动性面临较大困境。公司主动顺应变化,坚持“一稳二降三提升”经营发展策略,以推动公司生产经营良性循环为主线,统筹生产经营与风险防控,努力推进“保交楼、保生产、保稳定、促转型升级”工作,稳定公司经营大盘,全力推进公司经营逐步实现良性循环。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及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坚定了民营企业家做优做强企业的信心和明确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公司将以此为契机,推动公司存量债务风险化解、司法重整及战略投资者引进等工作,顺应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早日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护全体债权人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和《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各项违约救济措施;并将与持有人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听取持有人相关诉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121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核心骨干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骨干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号),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等共计18人计划自上述增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人民币不低于500万,且不超过1,000万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上述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44.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70%,增持金额为142.04万元(不含手续费)。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上述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周达、杨程钧、陈星宏、梁忠太、罗利成、王伟、张强、宋柯、黄中强、蒋军、刘绍军、杨惠、喻林强、吴亚春、谢滨阳、宗慧杰、张勇、石诚等18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上述增持主体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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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述增持主体中,周达、杨程钧、张强、宋柯、刘绍军、梁忠太等6位于2022年6月提出股份增持计划。该6名增持主体于2022年9月7日,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33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4%,合计增持金额为600.61万元,已实施完成该次股份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14日及9月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其余增持主体在增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4、上述增持主体在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鉴于公司股价近期大幅下跌,已严重偏离了公司基本面,与公司经营结果和公司所付出的努力严重不符,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价值的高度认可,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上述增持主体本次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不低于500万元,且不超过1,000万元。
3、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3年5月25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增持人员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9、相关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上述18位增持主体出示交易记录证明资料,其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44.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70%,合计增持金额为142.04万元。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窗口期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上述增持主体将按照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