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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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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3-067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毅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延长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至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9月13日。除上述延长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外,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拟将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 2024 年9月13日。除上述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事宜的其他授权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审议公司有关发行本次可转换债券的相关事宜,提请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筹办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该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3-068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7日在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斌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延长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至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9月13日。除上述延长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外,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2-069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2022年9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方案。2022年11月29日、2022年12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六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之有效期限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审议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2022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13日。

鉴于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延长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至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9月13日。除上述延长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外,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2022年9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方案。2022年11月29日、2022年12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六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审议结果,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2022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13日。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拟将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9月13日。除上述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事宜的其他授权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系为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延长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3-070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2日

至2023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长沙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麓谷高新区金州大道68号,电话:0731-89953989,邮箱:ir@yfdyf.com

六、其他事项

(一)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签到。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