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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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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因此公司调整了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报表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数据的期初数。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7 号)。

证券代码:301008 0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0公告编号:2023-056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宝宏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月29日

证券代码:301008 0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0公告编号:2023-057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蓝慧娴女士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8月29日

证券代码:301008 0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0公告编号:2023-059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提高金华弘驰的融资和贷款效率,公司拟为金华弘驰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累计额度有效范围内担保金额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新增被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金华市弘驰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6月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双林南街258号2#厂房

法定代表人:陆宝宏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模具、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及配件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软件开发,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仅限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无需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金华弘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担保合同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十二个月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签署担保协议。实际担保发生时,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金华弘驰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相关担保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将在签订担保合同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在对全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审批和授权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3、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月29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称“《准则解释第16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16号准则解释”),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施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施行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颁布的第16号准则解释,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施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第16号准则解释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会计准则,即“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 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 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301008 0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0公告编号:2023-062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6.6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7.60元,共计募集资金62,666.6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5,753.38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6,913.2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2,325.8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4,587.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6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3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注:本专项报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0〕129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宏昌科技(荆州)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的资金自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的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本报告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有超募资金1,168.86万元未明确用途。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效益因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301008 0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0公告编号:2023-061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3年8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