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669.3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03%,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1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1.37%。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09,690.0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2,736.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4%。报告期内,由于部分海外园林机械零售商前期备货较多,客户减少采购量等因素,公司来自主要客户的订单下滑,带动公司产能利用率下滑,致使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面对主营业务波动,公司围绕发展战略,立足主业,依托多年行业经验,关注技术升级与产品研发,一方面一如既往地坚持以市场为中心,以满足客户需要为己任,加快推进国内新客户开发、国外老客户新项目开发的步伐,另一方面电控与机械业务协同,并进持续尝试原有行业之外的更多探索,充分利用好自身“电控+机械”的技术、工艺与产能积累,努力实现业务突破。同时,坚持成本控制,不断优化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各个环节落实降本增效。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剑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五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2023年8月1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杭丽君、王帆、张军明三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剑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披露。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五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2023年8月18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国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思远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2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2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36元,共计募集资金27,463.92万元,坐扣承销费用2,547.1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916.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和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33.9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882.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75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083.82万元,累计使用20,361.59万元(其中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2,236.24万元),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2,298.40万元,2023年半年度收到的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3.00万元,累计收到的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46.79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69.5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公开发行2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5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415.09万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24,084.91万元。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证券登记费用及摇号公证费用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52.75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832.1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14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0号”《验证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451.48万元,累计使用13,744.15万元(其中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709.5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4.88万元,2023年半年度收到的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6.38万元,累计收到的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59.76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942.8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8年4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会同时任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银行上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由于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时任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7月1日,由于公司将“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控股子公司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对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2020年11月5日,因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完成,公司会同现任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6月24日,因“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注销了在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结余资金合计22,983,957.97元划转至一般户。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1年1月29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3月4日,公司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划转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完成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工作。同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另外,由于公司已将5,000.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2021年6月22日,公司注销了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参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姚庄支行之上级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公司2020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5月15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4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5月14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4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5月13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4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不超过1.3亿元、0.9亿元、0.7亿元、0.3亿元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2021年2月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2月24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4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5月14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4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5月13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4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不超过1.9亿、1.8亿元、1.2亿元、1.0亿元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要有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新建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是对本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间接影响。本公司非常重视研发创新,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还将催化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而间接促进经济效益持续提升。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新建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详见三(三)之说明。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处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已于2021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1]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已于2021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
附表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