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收购框架协议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3-07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收购框架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电子”)于2023年8月26日与Jabil Inc.旗下子公司Jabil Circuit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捷普新加坡”或“卖方”)签署了收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双方将通过另行签订《股权购买协议》及相关协议(以下统称“最终协议”),明确收购交易的交易方案、交易条款、外部审批、卖方的重组方案以及交割程序等。收购交易的最终对价将根据后续签订的最终协议进行调整和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概况
本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收购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比亚迪电子与捷普新加坡签署框架协议,以约人民币158亿元(等值22亿美元)现金收购卖方位于成都、无锡的产品生产制造业务,包括现有客户的零部件生产制造业务(以下简称“目标业务”)。卖方已于新加坡新设成立法人实体Juno Newco Target Holdco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并拟将目标业务重组至目标公司,比亚迪电子及其所属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将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收购交易”)。比亚迪电子及捷普新加坡双方已于同日完成框架协议的签署。
比亚迪电子及捷普新加坡将通过另行签订最终协议,确定收购交易的最终交易对价、交易方案、交易条款、外部审批、卖方的重组方案以及交割程序等。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为捷普新加坡,系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Jabil Inc.的全资子公司。捷普新加坡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Jabil Circuit (Singapore) Pte. Ltd. (捷普电路(新加坡)有限公司)
2、注册地: 16 TAMPINES INDUSTRIAL CRESCENT SINGAPORE (新加坡淡滨尼工业新月16号)
3、主营业务:磁盘驱动器(包括CD-ROM驱动器,DVD-ROM驱动器、光驱、闪存驱动器、磁带驱动器、固态驱动器、存储子系统)的制造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目标业务
比亚迪电子拟购买捷普新加坡位于成都、无锡的产品生产制造业务,包括现有客户的零部件生产制造业务。前述目标业务将由卖方重组至Juno Newco Target Holdco Singapore Pte. Ltd.旗下。
2、收购价格及调整
目标公司100%股权的收购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为约人民币158亿(等值22亿美元)。收购价格将受制于惯常的交割账户调整机制,包括对现金、负债和净营运资金于交割前后的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比亚迪电子是全球领先的平台型高端制造企业,业务涵盖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新能源汽车、智能家居、游戏硬件、无人机、物联网、机器人、通信设备、医疗健康设备等多元化的市场领域。
本次收购将拓展比亚迪电子客户与产品边界,拓宽智能手机零部件业务,大幅改善比亚迪电子客户与产品结构,进一步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增加核心器件产品的战略性布局,助推比亚迪电子产业升级,迈入新一轮的高速成长周期。在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同时,与比亚迪电子现有产品有效协同,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保持长期可持续发展,为客户及股东创造价值。
五、风险提示
本次收购交易尚需双方另行签订最终协议,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3-07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王传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收购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同意控股子公司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与Jabil Inc.或其下属子公司签订收购框架协议,以约人民币158亿元(等值22亿美元)现金收购卖方位于成都、无锡的产品生产制造业务,包括现有客户的零部件生产制造业务;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有关本次收购的事宜,包括不限于后续另行签署《股权购买协议》及相关协议,确定收购交易的最终交易对价、交易方案、交易条款、外部审批、卖方的重组方案及交割程序等。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