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3-08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3-084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6日以专人和电子邮箱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8月26日在公司2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杜铁军、独立董事周建国、独立董事曾献君、独立董事杨汝岱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半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组织编制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首席战略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自身战略发展的需求聘请张汝京先生为公司首席战略顾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首席战略顾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聘请首席战略顾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聘请首席战略顾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3-085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6日以专人和电子邮箱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26日在公司24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长李国强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于海燕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半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其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首席战略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张汝京先生作为公司的首席战略顾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首席战略顾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3-086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各项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3年半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5,851,551.08元。
2、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明细如下:
■
注释:上表正值数据代表转回,负值代表本期计提的减值,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未经审计。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的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项目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损失8,684.63元,应收账款坏账损失-302,370.91元。
2.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于2023年半年度,对公司的存货进行清查和分析,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46,145,237.36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各项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符合相关规定。
四、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585.16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总额4,585.16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未经审计。
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3-087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首席战略顾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明利”)于2023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首席战略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和战略安排,拟聘任张汝京先生为公司的首席战略顾问,聘用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顾问费用为税前4万人民币/月。张汝京先生将为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发展战略、经营战略等活动提供顾问服务。
(二)关联关系说明
张汝京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在2023年6月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张汝京先生正式从公司卸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6.3.3条规定,其卸任期限未满12个月,因此张汝京先生为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过去12个月内,张汝京先生除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领取薪酬外,其在2023年6月9日与公司签订了《专项顾问聘任协议》,服务期限为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8月31日,顾问费用为税前120,000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累计计算原则,本次签署《首席战略顾问聘任协议》后,公司与张汝京先生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将在30万元以上,因此需要经董事会审议并且进行披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汝京先生,中国台湾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1948年01月出生,博士学历,持有美国注册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系中德智能技术博士研究院特聘科学家、青岛大学终身名誉院长、青岛大学讲席教授。1975年7月至1977年5月,任联合碳化物公司Union Carbide Corporation(LindeDivision)开发工程师;1977年8月至1997年10月,任德州仪器公司Texas Instruments INC.内存产品项目经理;1997年11月至2000年3月成立世大半导体并出任总裁;2000年,张汝京先生在上海创立了中国第一家先进的集成电路制造公司-中芯国际,系中芯国际创始人,将世界先进的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和工艺引入中国大陆,实现中国大陆在芯片制造领域“零的突破”,2000年4月至2009年11月,任中芯国际总经理,2004年布局中国大陆第一条先进的12英寸生产线,将中国大陆先进制造工艺的发展提升到新的水平;2010年3月至2013年6月,任映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6月至2018年3月,任昇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7年12月,创办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并出任总裁、董事,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简称“02专项”)的核心工程一“40-28纳米集成电路制造用300毫米硅片”项目,从事高端大硅片的研发、制造与行销,大硅片的研发填补中国大陆半导体产业链中大硅片材料环节的空白;2018年4月至2021年6月,任芯恩(青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董事长,将国内首个“CIDM”模式落户山东青岛,弥补山东在集成电路行业的空白;2021年12月至今担任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顾问;2020年3月至2023年6月8日,任德明利独立董事。张汝京先生系中国大陆集成电路产业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为中国大陆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
经查询,张汝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内容主要为张汝京先生为公司提供顾问服务,主要包括:1、根据企业发展需要,为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发展战略、经营战略等活动提供顾问服务;2、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张汝京先生在存储领域拥有超过四十年的行业经验,同时曾任公司独立董事,对行业以及公司产品、所处的阶段以及运营模式都十分熟悉。本次与张汝京先生签订顾问协议,是在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各方因素与张汝京先生协商一致确定的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张汝京
一、合作内容
乙方应就甲方企业发展需要,为甲方总体发展目标、发展战略、经营战略等活动提供顾问服务。
乙方应为甲方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乙方应对甲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甲乙双方进行顾问咨询,需于面授前一周提前约定时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另外可接受电话咨询服务。
二、聘任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基于乙方实际提供的顾问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每月人民币税前【4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顾问费用按月结方式,甲方于每月15日前以转账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上个月费用。
四、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
2、乙方应在本协议合作期限内,给甲方提供约定的顾问服务;
3、乙方应甲方需求,在顾问服务过程中,给甲方提供支持以及所需资料。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泄露本合作协议的任何内容或复制本协议文本。乙方向甲方提供顾问服务过程中了解到的甲方商业信息等无法从公众领域获取的信息,都需尽到保密义务。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因甲乙双方合作终止而失效。除非所涉保密信息被披露、公开。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和张汝京先生签订《首席战略顾问聘任协议》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制定相关的战略计划以及发展策略,立足于行业整体态势,充分整合公司现有的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与软实力,符合公司的经营与发展的需求。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聘请张汝京先生为公司首席战略顾问,指导公司的日常经营工作以及战略目标制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发展需求,本次交易是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定价符合市场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聘任张汝京先生为首席战略顾问,为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发展战略、经营战略等活动提供顾问服务,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本次交易也遵循了客观、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张汝京先生为首席战略顾问。
七、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德明利本次聘请首席战略顾问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聘请首席战略顾问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人对德明利本次聘请首席战略顾问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首席战略顾问聘任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