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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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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51 公司简称:鹿山新材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0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鹿山新材”)2023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8号),截至2022年3月22日,本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3,000股,每股发行价格25.7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3,247,37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46,037,735.85元、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4,752,543.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22,457,090.9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2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050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号),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52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5,24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4,000,000.00元。扣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10,911,509.4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3,088,490.5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31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71号)。上述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存放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科学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的曾用名为“广州鹿山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同保荐机构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134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44,651,159.93元(含发行费用)。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651,159.9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000.00万元。2023年4月24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00万元,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授权期限自2022年4月27日起至2023年4月27日止,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172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9,717,361.41元(含发行费用)。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717,361.4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0,000.00万元,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8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301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2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7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ir@cnlusha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于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9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汪加胜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唐小军先生

财务总监:李嘉琪先生

独立董事:龚凯颂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9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7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ir@cnlusha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于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唐小军

电话:020-82107339

邮箱:ir@cnlusha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1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

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3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2023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3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不含税)详见下表: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2023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不含税)详见下表:

三、其他说明

(一)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9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301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