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3-35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收到董事长屈大勇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董事长屈大勇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屈大勇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屈大勇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及时告知公司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屈大勇先生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事宜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