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调解书》暨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编号:202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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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调解书》暨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二审民事调解书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
3、涉案金额:
本诉涉案金额:21,661.01万元;
反诉涉案金额:7,343.33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虽本案已调解但尚未履行,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需结合调解书最终履行情况而确定,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西藏山南灵云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云传媒”)于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2023)粤民终3051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灵云传媒与唯品会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灵云传媒于2022年4月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提起诉讼。
2023年3月27日,广州中院就此案出具《民事判决书》(2022粤01民初856号)。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唯品会向灵云传媒支付剩余服务费 176,807,039.85元及违约金,唯品会向灵云传媒赔偿经济损失4,000,000 元、支付律师费200,000元,并驳回唯品会全部反诉请求。
唯品会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子公司提起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诉讼判决书〉暨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上诉状〉暨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二、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灵云传媒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2023粤民终3051号),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解决本案全部纠纷,请求人民法院确认:
(一)唯品会公司向灵云公司支付185,807,039.85元(本金176,807,039.85元+9,000,000元),分两期支付,2023年9月4日前支付92,903,519.93元,2023年12月20日前付剩余款项92,903,519.92元。
(二)一审诉讼费用负担按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唯品会负担。第一笔款项支付后,解除相应款项的查封,只冻结剩余未付的款项92,903,519.92元;全部款项支付完毕后,灵云公司申请解除本案全部保全措施。一审灵云公司预付的诉讼费(含财产保全费)971,025.32元于2023年9月4日前由唯品会公司直接支付给灵云公司。
(三)双方确认双方之间全部合同项下返点金额已处理完毕,唯品会公司不得在其他案件中提出扣减主张。
(四)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公司与唯品会的系列案件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广州唯品会所涉案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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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 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调解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涉及唯品会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5,681.98万元。如唯品会全面履行调解书中的付款义务,预计将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积极影响。虽本案已调解但尚未履行,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需结合调解书最终履行情况而确定,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调解书的履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调解书》【(2023)粤民终3051号】
2、《民事裁定书》【(2023)粤民终3051号】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