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3-53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赵枳程先生所控制的睿嘉(东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4,174,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6%,累计增持金额100,019,626元(不含交易费用),占增持计划预计金额的100.02%。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52)。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枳程先生及其所控制的睿嘉(东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嘉东阳”),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22年8月29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的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计划变更的提案》(公告编号:2023-10)。即,赵枳程先生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6个月,即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止,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增持方式变更为“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实际控制人赵枳程先生及其控制的睿嘉(东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增持计划前即截止2022年8月26日,赵枳程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743,836股,占比0.48%;通过其所控制的欢瑞联合(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睿嘉(天津)文化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64,590,159股,占比16.78%。以上合计169,333,995股,占比17.26%。
2、增持主体赵枳程先生及睿嘉东阳在本次增持计划前12个月内未有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3、在本次增持计划前6个月,赵枳程先生及睿嘉东阳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按照公司2023年3月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计划变更的提案》规定,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6个月,即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止,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增持人承诺,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6、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按照公司2023年3月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计划变更的提案》规定,增持方式为“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本次增持股份的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需要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睿嘉东阳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4,174,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6%,累计增持金额100,019,626元(不含交易费用),占增持计划预计金额的100.02%。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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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枳程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743,836股,占比0.48%;通过其所控制的欢瑞联合(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睿嘉(天津)文化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睿嘉(东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88,764,759股,占比19.24%。以上合计193,508,595股,占比19.73%。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赵枳程先生及睿嘉东阳在增持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在增持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五、备查文件
睿嘉东阳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通知》。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