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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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低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费率
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3-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托管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9月5日起,调低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ETF”,场内简称“科创板50”,扩位证券简称“科创板50ETF”)、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易方达上证科创50联接”)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方案

1、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ETF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5%调低至 0.4%,托管费年费率由0.1%调低至 0.08%。

2、易方达上证科创50联接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5%调低至 0.4%,托管费年费率由0.1%调低至 0.08%。

二、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根据上述方案,对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ETF、易方达上证科创50联接的基金合同的“基金费用与税收”部分进行修订,同时结合基金合同修订对托管协议相关表述进行修订。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3年9月5日起生效。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本公司将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

三、重要提示

本次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在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5日

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一、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一)基金合同

(二)托管协议

二、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一)基金合同

(二)托管协议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ETF

增加东莞证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签署的协议,自2023年9月5日起,本公司增加东莞证券为旗下部分ETF的一级交易商(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东莞证券的规定为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莞证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联系人:梁微

联系电话:0769-22115712

客户服务电话:95328

传真:0769-22115712

网址:www.dgzq.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5日